天邦食品: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及相关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及相关
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邦辉先生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张邦辉先生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份3,9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7%)转让给宋霖娇女士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邦辉先生因其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质押融资协议已到期,于2023年11月9日与宋霖娇女士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张邦辉先生同意向宋霖娇女士合计转让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3,991万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7%),转让价格为2.76元/股,转让价款为110,151,600元,所得价款用于偿还股票质押融资贷款。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张邦辉先生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过户登记及协议转让前后相关方持股情况
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前,张邦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9,700,8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10%,其中质押股份数为129,910,000股,质押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06%;本次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张邦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9,790,8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93%,本次张邦辉先生解除质押39,910,000股,剩余质押股份数为90,000,000股,剩余质押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89%。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相关方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份 |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邦辉 | 369,700,885 | 20.10% | 329,790,885 | 17.93% |
宋霖娇 | 0 | 0.00% | 39,910,000 | 2.17% |
注: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宋霖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9,9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7%,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一)相关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张邦辉 |
本次解质股份数量 | 39,910,000 |
占其过户前所持股份比例 | 10.80%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17% |
质押起始时间 | 2022年11月8日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3年11月29日 |
过户前持股数量 | 369,700,885 |
持股比例 | 20.10% |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 | 90,000,000 |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过户前所持股份比例 | 24.34% |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4.89% |
注: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解除质押的3,991万股同日已用于前述股份协议转让,具体情况见“一、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及“二、过户登记及协议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过户完成及质押解除之后,截至披露日,张邦辉先生所持有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张邦辉 | 32,979.09 | 17.93% | 9,000.00 | 27.29% | 4.89% | 0 | 0% | 0 | 0% |
注: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股权过户完成后,张邦辉先生仍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29,790,8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3%。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等相关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3、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