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8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湘潭电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江西聚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江西聚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稻谷产业链深加工项目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和《江西聚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稻谷产业链深加工项目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为其提供工程服务,预计总金额约为1,233.88万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干江先生、余磊先生、彭勇先生、丁建奇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二、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湘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荷塘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期限叁年;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期限叁年。上述授信均由公司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