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查股网  2026-05-12  湘潭电化(002125)公司公告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被保荐公司简称:湘潭电化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锋联系电话:0731-88954677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楚风联系电话:0731-8895467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亲自列席1次;未亲自列席时,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1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5年12月29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就资本市场新规、上市公司决策机构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等事项进行了重点讲解。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不适用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不适用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不适用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不适用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不适用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不适用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不适用
3、关于分红承诺不适用
4、关于湖南裕能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5、关于电化转债发行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2025年8月,原保荐代表人郑志强先生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财信证券安排王锋先生接替郑志强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锋胡楚风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