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6-05  湘潭电化(002125)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5 月15 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629,511,3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15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2,393,803.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化,公司 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1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 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1.03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23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115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 月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6 月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6 月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发行条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电化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前转股价格为10.10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9.9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自2026 年6 月11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因实施权 益分派调整“电化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咨询联系人:沈圆圆、王悦

咨询电话:0731-55544161/55544048

传真电话:0731-55544101

八、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