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电化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电化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109;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10.10 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9.99 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 年6 月11 日
5、证券停复牌情况:不适用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8 号),湘潭电 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6 月1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487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700 万元,期限6 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已于2025 年7 月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电化转债”,债券代码“127109”。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6 月20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2025 年12 月22 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2031 年6 月15 日) 止,初始转股价格为10.10 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相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 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P 1=P 0 /(1+n)\) :
\[增发新股或配股: P 1=(P 0+A * k) /(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 1=(P 0+A * k) /(1+n+k);\]
派送现金股利: \(P 1=P 0-D\) :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 1=(P 0-D+A * k) /(1+n+k)\) 。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 格调整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 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 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 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 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 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于2026 年5 月15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根据股东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5 年度权益分派,按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4)。
根据上述公司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电 化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P 1=P 0-D=10.10-0.115=9.99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调整前“电化转债”转股价格为10.10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9.99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 年6 月11 日(除权除息日)生效。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