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轮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等13家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376,225万元,具体担保额度明细如下表:
序号 | 被担保方 | 担保额度(万元) |
一、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 | ||
1 | 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 | 139,000 |
2 | 山东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 | 20,000 |
3 | 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 | 14,000 |
4 | 浙江银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6,200 |
5 | 江苏朗信电气有限公司 | 5,775 |
6 | 天台振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3,000 |
小计 | 187,975 | |
二、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担保额度 | ||
1 | 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 | 119,000 |
2 | 湖北银轮机械有限公司 | 11,000 |
3 | 赤壁银轮工业换热器有限公司 | 7,000 |
4 | 四川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 | 10,000 |
5 | 湖北美标汽车制冷系统有限公司 | 20,000 |
6 | Yinlun TDI LLC | 21,000 |
7 | Yinlun ADM India Pvt. Ltd. | 250 |
小计 | 188,250 | |
合计 | 376,225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可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担保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3月2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6月5日。本保证合同完全独立于双方于2023年6月6日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023年天企保字009号),对于同属于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范围的债权,债权人有权选择依据任一份合同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而不占用或影响另一份合同的最高债权额。
上述担保事项与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一致,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签署的有效担保金额累计为127,000万元人民币。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签署的有效担保金额累计为299,284.7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比例分别为57.20%、
22.13%。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