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轮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5月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等16家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423,406万元,具体担保额度明细如下表:
序号 | 被担保方 | 担保额度(万元) |
一、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 | ||
1 | 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 | 160,000 |
2 | 山东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 | 25,000 |
3 | 四川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 | 10,000 |
4 | 浙江银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6,200 |
5 | 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 | 14,000 |
6 | 天台振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2,553 |
小计 | 217,753 | |
二、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担保额度 | ||
1 | 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 | 123,000 |
2 | 湖北银轮机械有限公司 | 11,000 |
3 | 赤壁银轮工业换热器有限公司 | 5,000 |
4 | 西安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 | 10,000 |
5 | 安徽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 | 5,000 |
6 | 湖北美标汽车制冷系统有限公司 | 20,000 |
7 | 天台银昌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2,100 |
8 | 朗信(芜湖)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10,968 |
9 | Yinlun TDI LLC | 18,085 |
10 | Yinlun ADM India Pvt. Ltd. | 50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小计 | 205,653 | |
合计 | 423,406 |
公司可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担保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7月22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湖北银轮机械有限公司授信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融资期限为2024年7月22 日至2025年7月21日。
2024年7月3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续签《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授信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2024年7月30 日至2025年7月29日。
2024年7月3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控股子公司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融资期限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0日。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分别按持股比例分别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与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一致,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全资子公司湖北银轮机械有限公司签署的有效担保金额累计为7,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实际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签署的有效担保金额累计为137,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签署的有效担保金额累计为14,000万元人民币。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签署的有效担保金额累计为312,253.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比例分别为51.27%、
19.33%。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担保合同特此公告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