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1 -
股票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23-068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2: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江湾城路99号尚浦中心3号楼10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玉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1人,代表股份629,326,2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63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15,174,6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05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14,151,6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76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人,代表股份15,809,7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 -
0.64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658,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7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人,代表股份14,151,6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76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6,865,6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200%;反对12,460,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799%;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49,1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1840%;反对12,460,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8128%;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