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能源: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10  电投能源(00212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周一)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提请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股东大会决策效率,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请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二项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主要内容:《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夏鹏先生在公司董事会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时间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已申请辞去电投能源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因其辞职后,电投能源董事会无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公司应补选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推荐李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时止。经核查,独立董事候选人员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独立性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专业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备相关任职条件(简历附后)。《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现有董事九名,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公司应补选董事会成员。推荐张昊、李宏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时止。董事会其余董事席位待拟定人选后另行选举。经核查上述候选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专业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备相关任职条件(简历附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0,022,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77%。其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审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及股权登记日等事项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召集人: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周一)14: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周一)9:15—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周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周一)

(五)出(列)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3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8.00关于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议案
9.00关于与北京融和云链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0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的议案
11.00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00关于公司子公司终止户用光伏项目的议案
13.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14.00关于制定《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5.00《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16.00《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2. 上述第1.00-14.0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3. 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第9.00项、第10.00项、

第11.00项提案回避表决。

4. 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第4.00项、第

8.00-11.00项、第15.00项、第16.00项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5.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 第15.00项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7. 第16.00项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代理人)到本公司资本运营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6.01关于补选张昊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02关于补选李宏飞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资本运营部。

(四)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资本运营部。

2.联系电话: 0475-6196998

3.联系传真: 0475-6196933

4.电子邮箱:ltmy@vip.163.com

5.联系人:包琨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 8 —

附件1:

1.投票代码:362128,投票简称:电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周一)的交易时间,即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 9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周一)(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周一)(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如下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3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8.00关于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议案
9.00关于与北京融和云链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0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的议案
11.00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00关于公司子公司终止户用光伏项目的议案
13.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14.00关于制定《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5.00《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6.00《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6.01关于补选张昊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02关于补选李宏飞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李明先生,1966年生,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研究员(教授),国务院特贴专家。近五年曾任中国致公党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五矿资本、中科软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研究员、会计学博导,中国致公党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中注协常务理事,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经核查, 李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员简历

1.张昊先生,1970年12月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近五年曾任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协同与服务中心副主任,国家电投集团运行监控中心(应急调度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电投能源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张昊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张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经核查,张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2.李宏飞先生,1979年5月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近五年曾任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财务部资金处处长,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财务与预算管理部资金处处长。现任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财务与预算管理部预算管理处处长,航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李宏飞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李宏飞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经核查,李宏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