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中环: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现就下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会计核算能够更加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比较期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将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总资产、总负债同比减少,但不会对比较期间的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会导致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二、关于2023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通过合理的金融衍生工具降低汇兑损失、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风险控制成本,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已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制定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订立了风险敞口管理限额,在交易的审批、操作、跟踪、审查及披露等各环节均明确权责及分工并配备专业人员,有效控制相关风险。因此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可行性。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独立董事签名: 陈荣玲 周 红 毕晓方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