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中环: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现就下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 陈荣玲 周 红 毕晓方
2023年5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