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中环: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监事应参会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监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意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