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中环: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9-30  TCL中环(002129)公司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4.15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4.15元/股调整至不超过33.89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二、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999,96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237%,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2.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2.4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2,558,044.4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终止回购股份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当前全球光伏终端装机保持上升态势,但自2023年第四季度开始各制造环节产能快速释放,主产业链各环节产品价格与成本倒挂。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下滑,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了较大影响。2024年6月底,公司所在行业进入现金成本亏损阶段,产业竞争博弈加剧,经营进一步承压,预计全球光伏产业周期底部仍将延续一段时间,对企业经营能力和资金资源提出更高要求。

董事会综合考虑产业市场竞争态势、公司经营现状、未来的战略发展及资金资源情况等多重因素后,从维持公司长期可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提高公司在产业周期底部抗风险能力等角度出发,决定基于保持公司现金流的健康状态的目标重新梳理近期必要的资本开支等资金计划,优先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发展。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终止回购公司股份。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回购股份的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提升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全球光伏产业周期底部预计仍将延续一段时间,加速企业优胜弱汰。公司将坚守极致成本效率的经营底线,经营提质增效,锻长板补短板,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全球布局;加速推动组织变革和管理优化等结构性变革,提升相对竞争力。公司管理层相信本轮光伏制造产业的优胜弱汰有助于行业长期的格局优化和盈利修复。公司有信心重整业务经营策略,提升各项经营能力,逐步改善经营业绩,穿越周期底部。

五、关于终止回购事项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999,96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237%。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目前仍按原方案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终止之后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