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核材: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二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关于公司参与设立的合伙企业调整出资额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调整合伙企业出资额是基于合伙企业实际运营的需要,减资金额由各合伙人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减资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仅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二次会议发表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燕燕
曾凡跃
代冰洁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