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15  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

1、我们核查了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无占用资金行为;公司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占用的资金余额均已在合并报表中抵销;公司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占用的资金余额为0元;公司账面记载的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占用的资金余额为0元。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34,183.69万元(其中:

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52,688.17万元;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8,79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或开立新的银行承兑汇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质押的票据余额为2,705.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2.48%。除上述担保以外,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对上述担保行为,我们认为:被担保方经营情况良好,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目前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发生的每笔对外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较好的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用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章使用。]

独立董事:

2023年8月12日

郭志宏杨晓勇张建胜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