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星科技:公司关于收到增值税退税暨政府补助的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增值税退税暨政府补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星科技”)及子公司自2024年1月至今累计收到增值税退税暨政府补助合计12,026,493.64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值税退税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恒星钢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钢缆”)、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金属”)以现金形式收到增值税退税合计4,930,593.64元,详见下表:
序号 | 获得补助主体 | 提供补助主体 | 获得补助的原因或项目 | 补助金额(万元) | 退税期间 | 补助依据 | 补助类型 | 计入会计科目 |
1 | 恒星钢缆 | 国家税务总局巩义市税务局 | 残疾人 就业增 值税退 税补贴 | 279.98 | 2023年12月-2024年1月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 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2 | 恒星金属 | 213.08 | ||||||
合计 | 493.06 | - | - | - | - |
上述增值税退税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具有可持续性且已全部到账。
(二)政府奖补
公司及子公司以现金形式收到各类政府奖补共计7,095,900.00元,详见下表:
序号 | 获得补助主体 | 提供补助主体 | 获得补助的原因或项目 | 补助金额(万元) | 补助依据 | 补助类型 | 计入会计科目 |
1 | 恒星科技 | 巩义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 河南省企业研发财政补助、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郑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奖励 | 330.79 | 豫财科(2020)30号、79号/豫财科(2021)59号/郑财企(2022)14号/豫工信联运行(2022)26号、76号 | 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2 | 恒星钢缆 | 巩义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 河南省企业研发财政补助 | 76.8 | 豫财科(2020)30号、79号/豫财科(2021)59号 | 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3 | 恒星金属 | 巩义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 河南省企业研发财政补助、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郑州企业挖潜增效奖励资金 | 73.4 | 豫财科(2020)30号、79号/豫财科(2021)59号/豫工信联运行(2022)26号、76号/郑政办(2022)22号 | 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4 | 河南省博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 巩义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 河南省企业研发财政补助 | 21.6 | 豫财科(2020)30号、79号 | 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5 | 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 | 达拉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补助 | 2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产业(2021)1546号 | 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合计 | 709.59 | - | - | - |
上述款项已全部到账,其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具有偶发性,未来是否持续发生存在不确定性。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及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收到的款项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已将上述的政府补助资金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2、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上述款项预计增加本年度净利润1,022.25万元。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