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星科技:公司关于第四期(202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3 月27 日、2026 年4 月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期(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现将公司第四期(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2022-2023年度回购的未授予部 分的股份。
公司分别于2022 年4 月26 日、2022 年5 月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及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并于2022 年5 月13 日披露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3 年5 月12 日,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465,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 平均成交价为4.79 元/股(最高成交价为6.8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7 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50,091,620.5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73,545,2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受让的 股份数量为10,465,650 股,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 途不存在差异。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63,079,646 股。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
1.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四期(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32024。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份额为持有单位,每份份额为1.00 元,本计划持有的份额 上限为2,019.87 万份(拟认购股份数量乘以授予价格所得)。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参与对象均为与公司或者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正式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在公司或者下属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的员工。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为2,019.87 万份,实际受让的股份总数为 1,046.565 万股,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20,198,704.50 元。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相关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 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 年4 月23 日就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6】0011000129 号)。
3.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6 年4 月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10,465,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股票已于2026 年4 月29 日通过非交易 过户形式过户至“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2026 年度)员工持股 计划”证券专用账户。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情况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上持有人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因参与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 决权,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公司实施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均设置相互独立的管理机构,负责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在相关实操事务等方面独立运行,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各 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将分别独立核算。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 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 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