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广宇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审慎、认真的研究,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不存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切实保障公司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规范运作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该所2022年度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均真实、准确、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状况,勤勉尽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对该所的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均表示满意。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中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为0元,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黄山景扬置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13日 | 17,325 | 2021年06月08日 | 11,385 | 连带责任保证 | 中心城区率水桥西侧A-01、A-02地块土地使用权。 | 无。 | 2021/06/08至2024/06/08 | 是 | 是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杭州广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016年11月08日 | 38,000 | 2016年12月28日 | 3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杭州广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自有物业 | 无 | 2016/12/28至2026/12/28 | 否 | 否 |
杭州融晟置业有限公司 | 2019年06月18日 | 35,000 | 2019年09月27日 | 30,000 | 质押、连带责任保证 | 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 | 无 | 2019/9/27至2032/12/11 | 否 | 否 |
限公司和浙江上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部分自有物业
限公司和浙江上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部分自有物业 | ||||||||||
杭州鼎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0年11月28日 | 10,000 | 2020年12月04日 | 10,000 | 抵押、连带责任保证 | 浙江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有物业 | 无 | 2020/12/4至2023/2/17 | 否 | 否 |
杭州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25日 | 58,000 | 2021年02月25日 | 5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富政储出【2020】20号地块使用权 | 无 | 2021/2/25至2024/5/21 | 否 | 否 |
浙江上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17日 | 13,500 | 2021年04月07日 | 13,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浙江上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有物业 | 无 | 2021/4/7至2024/4/7 | 否 | 否 |
绍兴广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0日 | 88,000 | 2021年11月23日 | 8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新昌县2021年经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抵押 | 无 | 2021/11/19至2024/11/18 | 否 | 否 |
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28日 | 54,000 | 2021年12月30日 | 53,859 | 连带责任保证 | 余政储出【2021】8号地块土地使用权 | 无 | 2021/12/27至2036/12/26 | 否 | 否 |
杭州广宇安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10日 | 1,000 | 2022年01月10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少数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为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 | 2022/1/6至2023/1/5 | 否 | 否 |
一石巨鑫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26日 | 20,000 | 2022年01月24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少数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为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少数股东股份质押给公司 | 2022/1/24至2023/1/26 | 否 | 否 |
一石巨 | 2022年 | 7,800 | 2022年 | 7,800 | 连带责 | 无 | 少数股 | 2022/2/ | 否 | 否 |
鑫有限公司
鑫有限公司 | 02月12日 | 02月11日 | 任保证 | 东按照股权比例为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少数股东股份质押给公司 | 11至2023/2/10 | |||||
杭州广宇久熙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01日 | 950 | 2022年02月25日 | 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少数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为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 | 2022/2/25至2023/12/31 | 否 | 否 |
杭州广宇久熙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25日 | 1,000 | 2022年03月25日 | 9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少数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为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 | 2022/3/24至2023/3/23 | 否 | 否 |
一石巨鑫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25日 | 6,000 | 2022年03月25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少数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为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少数股东股份质押给公司 | 2022/3/24至2023/3/23 | 否 | 否 |
黄山景扬置业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25,000 | 2022年04月21日 | 2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中心城区率水桥西侧A-01、A-02地块土地使用权。 | 无。 | 2021/06/08至2024/06/08 | 否 | 否 |
杭州鼎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22日 | 3,000 | 2022年06月22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022年6月20至2023年6月19日 | 否 | 否 |
一石巨鑫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22日 | 15,000 | 2022年06月22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少数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为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少 | 2022年6月20至2023年6月19日 | 否 | 否 |
数股东股份质押给公司
数股东股份质押给公司 | ||||||||||
杭州广宇久熙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23日 | 1,000 | 2022年06月2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少数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为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 | 2022年6月23日至2023年6月22日 | 否 | 否 |
浙江安诺康养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23日 | 2,000 | 2022年06月24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少数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为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 | 2022年6月23日至2023年6月22日 | 否 | 否 |
浙江安诺康养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07日 | 1,000 | 2022年07月06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少数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为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 | 2022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5日 | 否 | 否 |
浙江安诺康养服务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19日 | 2,000 | 2022年07月19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少数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为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 | 2022/7/19至2023/7/18 | 否 | 否 |
杭州锦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年08月06日 | 87,000 | 2022年08月05日 | 82,88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022/8/5至2025/8/5 | 否 | 否 |
一石巨鑫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14日 | 5,800 | 2022年11月11日 | 5,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少数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为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少数股东股份质押给公司 | 2022/11/11至2023/11/10 | 否 | 否 |
杭州广宇安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31日 | 1,000 | 2022年12月29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少数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为公司提供同等条 | 2022/12/29至2023/12/29 | 否 | 否 |
件的反担保
件的反担保 | ||||||||||
杭州广宇安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07月01日 | 1,000 | 2020年07月02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少数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为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 | 2020/7/2至2022/1/1 | 是 | 否 |
一石巨鑫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20日 | 6,000 | 2021年03月23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少数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为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少数股东股份质押给公司 | 2021/3/23至2022/3/16 | 是 | 否 |
杭州星涌置业有限公司 | 2020年11月27日 | 32,400 | 2020年11月25日 | 23,184 | 连带责任保证 | 萧政储出【2020】44号地块土地使用权 | 无 | 2020/11/19至2023/11/18 | 是 | 否 |
绍兴新樾置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9月28日 | 70,000 | 2021年09月30日 | 7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绍兴新樾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2021/09/17至2024/09/17 | 是 | 否 |
杭州冬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0年03月28日 | 60,000 | 2020年04月24日 | 6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杭钱塘储出【2019】4号地块土地使用权 | 无 | 2020/4/24至2023/4/24 | 是 | 否 |
浙江安诺康养服务有限公司 | 2021年07月21日 | 2,000 | 2021年08月13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少数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为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 | 2021/7/19至2022/6/15 | 是 | 否 |
一石巨鑫有限公司 | 2021年08月10日 | 10,000 | 2021年08月26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少数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为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少数股东股份质押给公司 | 2021/8/5至2022/8/4 | 是 | 否 |
一石巨鑫有限公司
一石巨鑫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3日 | 5,800 | 2021年11月11日 | 5,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少数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为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少数股东股份质押给公司 | 2021/11/11至2022/11/10 | 是 | 否 |
新疆禾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11日 | 1,530 | 2022年06月11日 | 1,5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022年6月13至2023年2月12日 | 是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81,08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76,869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484,91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400,079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81,08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76,869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484,91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400,079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00.4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393,079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200,85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393,079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公司发生的每笔对外担保均事先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我们对此没有异议。
六、关于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子公司一石巨鑫有限公司和杭州广宇久熙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分别开展了远期结售汇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的衍生品投资,均以其实际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严格遵守了公司及子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科学合理地降低了子公司的经营风险,有效提高了其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我们对此没有异议。
独立董事: 贾生华、姚铮、王小毅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