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30  广宇集团(002133)公司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2时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了业经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一石巨鑫有限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开展聚氯乙烯、玉米、尿素、烧碱和纯碱五大品种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5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35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3-053号)。

二、《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认为: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规避或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商品价格不利变动对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不进行投机套利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具有与套保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业务、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因此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经营是有利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关于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了业经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具体如下:

1、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贸易类子公司一石巨鑫有限公司和杭州广宇久熙进出口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其进出口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或其他存在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外币币种。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预测付款或回款金额,且交割期与预测付款和回款期一致的外汇交易业务。

2、业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授权

为合理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述业务公司将开展总额不超过7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其他币种按业务发生日汇率折算)。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和实际需要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选择合作银行并办理此业务所需的各项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2023-054号)。

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