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辞职情况
广宇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黎洁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黎洁女士由于工作安排,提出辞去所担任的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黎洁女士继续供职于公司。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黎洁女士辞去监事的申请需在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到位后方可生效。截至本公告提交日,黎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黎洁女士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黎洁女士任职期间内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监事情况
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翁赟先生(翁赟先生最近二年内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公告提交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7月9日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附件:
翁赟,男,1982年6月生,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2017年11月进入广宇集团工作,历任绍兴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杭绍事业部总经理兼地产事业三部总经理。翁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