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证券代码:002133证券简称:广宇集团公告编号:(2026)035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的标的公司系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出让方)贸易板块子公司。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目的在于聚焦主业,推动资源向核心业务集聚,优化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与经营风险,提升资产运营效能,助力公司更加专注深耕银发康养主业赛道,推动经营质量持续改善。
2.标的公司出表后,公司对其存量担保将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的对外担保,其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延续,并非公司主动新增对外担保。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权转让被动形成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并通过,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评估报告以3471.8658万元转让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一石巨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的股权(即2866.2万元实缴出资)给浙江晓川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浙江晓川商务有限公司
1、成立于2026年7月28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KHWCEC36。
3、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田小川。
5、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文路5-1号1幢347室。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个人商务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等(详情请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7、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李欣骏90%,田小川10%。
8、经查询,受让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主要股东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没有关联关系。
9、受让方系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的,实际控制人:李欣骏。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石巨鑫有限公司
1、成立于2018年6月7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1MA2A2FGK7A。
3、注册资本金:5620万元。
4、法定代表人:胡巍华。
5、注册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明珠广场A号楼109-1室。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食品销售(详情请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7、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股权转让前 | 股权转让后 | ||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广宇集团 | 51% | 浙江晓川商务有限公司 | 51% |
| 浙江自贸区豪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 | 浙江自贸区豪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 |
8、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科目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6年7月31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74,895.51万元 | 48,447.63万元 |
| 负债总额 | 61,523.38万元 | 41,669.65万元 |
| 所有者权益 | 13,372.13万元 | 6,777.98万元 |
| 应收款项总额 | 4,738.28万元 | 3,596.85万元 |
| 营业收入 | 119,490.91万元 | 41,664.90万元 |
| 营业利润 | 1,552.09万元 | 202.47万元 |
| 净利润 | 1,178.47万元 | 151.85万元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13.24万元 | -10,875.37万元 |
9、评估基本情况
(1)资产评估机构名称: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评估基准日:2026年7月31日
(3)评估方法: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
(4)评估结果:
| 主要科目 | 账面情况 | 评估结果 |
| 流动资产 | 43,407.40万元 | 43,234.21万元 |
| 非流动资产 | 5,040.24万元 | 5,243.02万元 |
| 流动负债 | 41,669.65万元 | 41,669.65万元 |
| 净资产 | 6,777.98万元 | 6,807.58万元 |
四、拟签订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34718658元
2.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3.支付安排: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公司指定账户支付不低于人民币1736万元的股权转让款;标的公司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后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付清剩余的股权转让价款1735.8658万元。逾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受让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日向公司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4.协议签订后,受让方根据支付安排完成首期股权转让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各方配合标的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东变更登记事宜,同时完成必要的公司章程及法定代表人、新选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的备案。交割日为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完成日。受让方自交割日起,成为标的公司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及承担股东义务。
5.协议签订日至股权转让完成的过渡期内,标的公司的经营活动由出让方、受让方共同决定,因此发生的债权债务由受让方承担;过渡期内,出让方不得
作出损害标的公司股权价值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担保、大额资产处置、新增重大债务等。
6.如受让方支付完毕本次首期转让价款之日在当月15日(含)之前,当月及以后各月的净利润按新的股权比例归全体股东享有,当月之前的净利润按原股权比例归全体股东享有,如受让方支付完毕本次首期转让价款之日在当月15日以后,下一个月及以后各月的净利润按新的股权比例归全体股东享有,当月及当月之前的净利润按原股权比例归全体股东享有。
五、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标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董事会已审议并同意:公司已为一石巨鑫13133.84万元的银行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述存量担保将被动形成对外担保,公司将继续为其提供担保至协议约定的到期清偿之日止。除此以外,公司将不再为一石巨鑫提供任何新增担保。该持续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标的公司存货变现能力较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较强的还款能力,且信用良好,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债务、欠息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公司对此还逐一落实如下措施:(1)反担保安排:在前述存量担保解除前,标的公司股东和其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已向公司提供反担保。(2)已核查:标的公司股东及其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裕,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3)持续监控与督促:公司已指定专人将持续跟踪标的公司债务到期及担保解除情况,积极督促前述各方按期履约、及时办理担保解除手续。(4)违约救济措施:若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司将及时要求标的公司股东及其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履行反担保责任,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协商、催收、诉讼、处置反担保财产等合法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公告》(2026-036号)。
六、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转让标的公司的目的:公司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目的在于聚焦主业,推动资源向核心业务集聚,优化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与经营风险,提升资产运营效能,助力公司更加专注深耕银发康养主业赛道,推动经营质量持续改善。
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转让的标的公司系上市公司贸易板块子公司。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实现出表。本次股权转让产生投资收益,具体金额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上市公司业务架构将相应优化,资源进一步向其余业务和重点发展方向集中。其余业务的经营质量、现金流创造能力及新业务拓展进度将对公司后续经营表现产生重要影响。公司将稳步推进业务整合与升级,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2.标的公司出表后,公司董事会已就因本次股权转让而被动形成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并通过,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标的公司信用良好,存货变现能力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较强的还款能力,且公司也采取了诸多风险控制措施,将积极督促相关方按期履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交易情况概述表
3.评估报告
4.股权转让协议
5.反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