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08  天津普林(002134)公司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9月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2023 年9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及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年07月2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79.08 万股,购买的最高价为 10.25 元/股、最低价为 10.0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799.90 万元。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7.72万股,购买的最高价为10.41元/股、最低价为9.4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849.90万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1,666,26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68%,全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732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认购及股份过户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份额不超过1,648万份,实际认购份额为1,648万份,实际认购份额总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份额上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收入、业绩奖金额度、自筹资金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的资金。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3年1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666,268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12月5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9.89元/股,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68%。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0 个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公司披露完成标的股票受让之日起设立不少于12个月的锁定期,锁定期内不得进行交易。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运作,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和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安排

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