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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