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杨丽芳)

查股网  2024-04-17  天津普林(002134)公司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杨丽芳)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津普林”)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公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时了解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杨丽芳,管理学博士,教授,CGMA会员,北京大学访问学者,美国加州大学访问学者。曾获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第五届天津高校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全国ACCA十佳优秀指导教师,全国CFO优秀指导教师,发表10多篇论文并著有专著,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研究课题,现任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7月12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议次数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杨丽芳1414006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进行了审议并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天津普林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本年度内各专门委员会的全部会议。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8次,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对每一项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与相关委员及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发展运营情况,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规范治理、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恪尽职守,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敦促公司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交流。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采用实地现场考察、听取报告、

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同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建设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积极为独立董事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使独立董事能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并及时落实,充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0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承接公司废水站改造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05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10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于2023年06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承接公司改造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在表决过程中均进行了回避。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按时编制了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经公司审慎评估,公司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实施上线SAP系统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3年06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王泰先生具备履行副总裁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资格。董事会聘任公司副总裁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六)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杨丽芳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