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向农业银行天津港保税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1、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安排,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7,000万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授信额度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安排,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授信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综合授信额度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安排,公司拟向农业银行天津港保税区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综合授信额度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二、其他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授权总裁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