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陈长生)

查股网  2025-04-26  天津普林(002134)公司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陈长生)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长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印制电路技术开发中心工程师、副主任、主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党委副书记、副总工程师。本人自2022年10月10日至2024年12月3日担任天津普林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方担任任何职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议次数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陈长生1313008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审议事项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营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充分、细致的审议,对于公司的重要事项,审慎发表意见,提出合理建议,积极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在2024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天津普林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本年度内各专门委员会的全部会议。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次,对每一项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履行定期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在年度审计期间,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就重要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交流,保障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充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等机会,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确保全体投资者能够及时、全面地获取公司运营状况和发展动态,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日常运营及重大事项进展,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任职期间,公司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及时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在表决过程中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按时编制了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公司与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聘期已满,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

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最后,借此机会,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2024年度中给予本人独立董事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陈长生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