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2026 年04 月1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 议于2026 年04 月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 人,实际参与表决8 人。会议由董事长路志宏女士主持,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 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