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处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处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 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处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 年8 月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 年9 月4 日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8 月16 日、2023 年9 月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 年12 月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666,268 股公司股票已 于2023 年12 月5 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 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2024 年4 月19 日,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依据公司业绩、个人绩 效达标情况,确定向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归属对应的股票合计为1,597,390 股,并 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相关持有人名下。根据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自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归属之日(2024 年4 月19 日,下同)起, 分两期非交易过户或卖出:
第一次非交易过户或卖出:自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归属之日起12 个月后,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可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50%,或在届时深交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下,将持有人对应份额的50%股票过户至本期计划持有 人账户;
第二次非交易过户或卖出:自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归属之日起24 个月后,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可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50%,或在届时深交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下,将持有人对应份额的50%股票过户至本期计划持有 人账户。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处置情况
公司于2025 年4 月26 日披露了《关于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解锁条件 成就,自2025 年4 月19 日起,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管理机制,并结合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持有人对应份额的50%股票,或将持有人对应份 额的50%股票过户至持有人账户。
2025 年6 月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归属持有人部分股票第 一次非交易过户,过户股份数量为757,141 股,占非交易过户时公司总股本的0.31%, 其中向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非交易过户187,489 股,向其他持有人非交易过户 569,652 股。
公司于2026 年4 月18 日披露了《关于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解锁条件 成就,自2026 年4 月19 日起,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管理机制,并结合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持有人对应份额的50%股票,或将持有人对应份 额的50%股票过户至持有人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持有的867,627 股(含归属于公司的 68,878 股)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出售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的0.35%。
公司在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根据规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 费后,于15 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资产清算和权益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