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8 月10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 年8 月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 人,实际参与表决8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路 志宏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
因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 意聘任易剑平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8,000 万元 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授信额度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资金贷款、人行电票承兑、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 银行批复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 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8 月1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