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架: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东南网架(002135)公司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行政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网架”)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均为正常的经营性往来,不存在与上述规范性文件规定相违背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公司已建立了《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除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以及台州东南网架方远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磐安东南网架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东南绿建钢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外,报告期内不存在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3年6月30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审批额度累计为453,500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51,054.93万元,占公司 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98%,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除

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的情况一致,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曼行 王会娟 翁晓斌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