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架: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目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3—5页
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第6—10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6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7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8页
(四)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9-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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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2号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网架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东南网架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东南网架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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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东南网架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东南网架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东南网架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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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4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万张,面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000,000,000.00元,坐扣剩余未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9,433,962.26元(保荐及承销费用共计人民币11,320,754.71元,前期已支付保荐费人民币1,886,792.45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1,990,566,037.74元,已由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支付的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334,557.6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86,231,480.1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15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本公司《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 | 项目备案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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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 | 项目备案代码 |
杭州国际博览中心二期地块EPC总承包项目 | 174,858.95 | 60,000.00 | 60,000.00 | 2020-330109-72-03-122811 |
萧山西电电子科技产业园EPC总承包项目 | 171,794.81 | 90,000.00 | 89,056.60 | 2111-330109-99-01-736520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0 | 50,000.00 | 49,566.55 | 不适用 |
合计 | 396,653.76 | 200,000.00 | 198,623.15 |
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为200,000.00万元,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详见上表“募集资金投资额”。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8,623.15万元,2024年1月2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为198,623.15万元,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详见上表“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3,643.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占总投资的比例(%) | |
项目支出 | 合计 | |||
杭州国际博览中心二期地块EPC总承包项目 | 60,000.00 | 34,605.38 | 34,605.38 | 57.68 |
萧山西电电子科技产业园EPC总承包项目 | 89,056.60 | 49,037.99 | 49,037.99 | 55.06 |
补充流动资金 | 49,566.55 | |||
合计 | 198,623.15 | 83,643.37 | 83,643.37 | 42.11 |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688,679.25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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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
承销及保荐费用 | 11,320,754.71 | 1,886,792.45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990,566.04 | |
律师费用 | 754,716.98 | 377,358.49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 702,482.14 | 424,528.31 |
合计 | 13,768,519.87 | 2,688,679.25 |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第6页共10页仅为___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4〕
号报告后附件__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7页共10页仅为___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4〕
号报告后附件__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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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 ||||
序号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执业证书编号 | 备案公告日期 |
1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000051421390A | 11000243 | 2020/11/02 |
2 |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MA007YBQ0G | 11010274 | 2020/11/02 |
3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20855463270 | 11000010 | 2020/11/02 |
4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000599649382G | 11000241 | 2020/11/02 |
5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0676050Q | 11010148 | 2020/11/02 |
6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0611484C | 11010141 | 2020/11/02 |
7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00005587870XB | 31000012 | 2020/11/02 |
8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200078269333C | 32020028 | 2020/11/02 |
9 |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1010827260072 | 44010079 | 2020/11/02 |
10 |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101MA9UN3YT81 | 44010157 | 2020/11/02 |
11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701000611889323 | 37010001 | 2020/11/02 |
12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50100084343026U | 35010001 | 2020/11/02 |
13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50805090096 | 11000154 | 2020/11/02 |
14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101568093764U | 31000006 | 2020/11/02 |
15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201160796417077 | 12010023 | 2020/11/02 |
16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300770329160G | 47470029 | 2020/11/02 |
17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0000609134343 | 31000007 | 2020/11/02 |
18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20854927874 | 11010032 | 2020/11/02 |
19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6949923XD | 11010130 | 2020/11/02 |
20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106086242261L | 31000008 | 2020/11/02 |
21 |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1440300770332722R | 47470034 | 2020/11/02 |
22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510500083391472Y | 51010003 | 2020/11/02 |
23 |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000085046285W | 32000026 | 2020/11/02 |
24 | 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11302035795687109 | 13020011 | 2020/11/02 |
25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0000831585821 | 32000010 | 2020/11/02 |
26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300005793421213 | 33000001 | 2020/11/02 |
27 |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0896649376 | 11000374 | 2020/11/02 |
28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23425568 | 11010150 | 2020/11/02 |
29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61013607340169X2 | 61010047 | 2020/11/02 |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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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东南网架公司天健审〔2024〕32号报告后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金闻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10页共10页仅为东南网架公司天健审〔2024〕32号报告后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何思超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