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纳达:关于公司调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24-11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因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变更,经公司股东提名拟调整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辞职和补选董事情况
(一)董事辞职情况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吴亚先生和董泽友先生的书面离任辞职申请,上述人员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1、吴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
2、董泽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辞去公司总经理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一切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吴亚先生、董泽友先生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申请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董事选举,在股东大会对新的董事选举产生并就任前,吴亚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长、董事职责,董泽友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董泽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董泽友先生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所持股份进行管理,持续遵守股份限售的承诺。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对吴亚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泽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生产经营的发展发挥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平稳、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股东推荐刘军昌先生和陈毅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军昌先生、陈毅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新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董泽友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递交的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书面离任辞职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泽友先生的总经理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日,董泽友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92,400股。董泽友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妥善安排,辞职不会影响相关工作的开展及公司正常经营。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长提名、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汝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汝山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汝山先生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三、备查文件
1、董事、高管的书面辞职报告;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一、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人员简历
1、 刘军昌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刘军昌,男,196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上海交通大学学士。1990年参加工作,历任镇海炼化有限公司电气部副主任、埃索中化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万华宁波码头公司副总经理、东港电化有限公司总经理、万华匈牙利BC公司营销总监、CEO、万华美国控股公司CEO、万华化学宁夏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 刘军昌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刘军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 刘军昌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 刘军昌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2、 陈毅峰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陈毅峰,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工,毕业于中南大学,获得化学工程硕士学位。1998年加盟万华,历任万华合成革集团科研所研究员;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光气化项目经理;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总监、高级总监、副总裁等职;现任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二)陈毅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陈毅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陈毅峰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陈毅峰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补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张汝山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张汝山,男,1978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3月至2010年2月任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电气专业主管、2010年2月至2011年3月任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设备部经理助理、2011年3月至2015年3月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设备部副经理、2015年3月至2022年9月任万华宁波热电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万华化学(宁波)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4月起任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张汝山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张汝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张汝山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张汝山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