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络电子: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查股网  2024-04-24  顺络电子(002138)公司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该等担保全部系为公司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已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增强对公司之控股公司的支持,公司拟为控股公司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迅达”)向银行申请人民币7亿元(含)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此议案已于2024年3月20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金融机构及担保方式并办理签订相关合同等具体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宜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股东大会审批额度本次担保前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
公司顺络迅达70%以下70,00028,57010,00038,570

二、进展情况介绍

2024年4月22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贵阳分行”)于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之控股公司顺络迅达提供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1、本金数额:10,000万元整

2、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额及逾期担保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1,27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213.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43,269.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

表)的124.63%。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