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邦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到期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到期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公司股东、财务总监向伟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财务总监向伟先生减持计划时间已到期,公司收到向伟先生提交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情况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向伟
向伟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1-17 | 11.28 | 30,000 | 0.0024% |
2023-2-1 | 12.45 | 50,000 | 0.0039% |
合计
合计 | - | - | 80,000 | 0.0063% |
本次向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获授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向 伟
向 伟 | 合计持有股份 | 764,500 | 0.0602% | 684,500 | 0.053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1,125 | 0.0151% | 111,125 | 0.008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73,375 | 0.0452% | 573,375 | 0.0452% |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向伟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向伟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向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