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邦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1-26  拓邦股份(00213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代码:002139证券简称:拓邦股份公告编号:2024065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修改、新增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30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290,110,9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09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723名,所持(代表)股份数55,784,0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9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会议,公司独立董事李序蒙先生、陈正旭先生分别于线上参加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10名,代表股份235,163,2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18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20名,所持(代表)股份数54,947,6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06%。

三、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264,821,3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04%;反对2,344,7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6%;弃权62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0%。表决结果为通过。此项议案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812,6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4.6733%;反对2,344,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4.2033%;弃权62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123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264,814,9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80%;

反对2,334,6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18%;弃权643,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2%。表决结果为通过。此项议案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806,2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4.6618%;反对2,334,6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4.1851%;弃权 64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153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264,830,4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38%;反对2,323,1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75%;弃权63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7%。表决结果为通过。此项议案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821,7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4.6896%;反对2,323,1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4.1645%;弃权 63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1458%。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285,570,0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76%;反对3,211,7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97%;弃权644,5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7%。

表决结果为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此项议案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562,7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3.0416%;反对3,211,7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5.7954%;弃权644,5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163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285,825,4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59%;反对2,807,1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99%;弃权793,7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2%。此项议案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818,1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3.5025%;反对2,807,1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5.0653%;弃权793,7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4322%。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285,739,0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60%;反对2,904,1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4%;弃权783,1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6%。

表决结果为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此项议案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731,7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3.3466%;反对2,904,1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5.2403%;弃权783,1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413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俊、戴余芳;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

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