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邦股份:关于增加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6-23  拓邦股份(002139)公司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品种、金额、交易场所及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应对汇率变动对经营业绩影响,优化公司外汇风险管理策略,降低公司受 外汇波动影响程度,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同 意增加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额度,由原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 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 证金等,下同)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增加至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70,000万 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 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交易额度及期限:

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至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前,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2,600万美元 (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 关金额)不超过5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至公司董事会审议2027年远期外汇交易相关议案之日,公司远期外汇 交易业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70,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 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 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 险和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原因

2022-2025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50%以上,主要采用 美元、欧元、港币、越南盾、印度卢比、日元等进行结算。在人民币对外币汇率 浮动的背景下,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决定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通过合理的人民币远期外汇交易,有效降低汇兑波动风险,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 成本或收益。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决定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金融机 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是指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远期结售汇、 买卖期权、掉期等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 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 务。

三、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远期外汇交易品种

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美元、欧元、港币等公司结算相关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交割金额与 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2、资金来源: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 或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比例根据与金融机构 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3、预计业务期间和远期外汇交易金额

(1)交易金额:公司因业务需求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至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前,公司远期外 汇交易业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2,6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2、公司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部分海外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 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若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当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 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3、公司已制定专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 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以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4、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 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六、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 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进行相应 的核算和列报,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公司对该业务的最终会计处 理以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为准。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