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技:关于与南非尼安扎公司签署硫酸法钛白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8  东华科技(002140)公司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南非尼安扎公司签署8万吨/年硫酸法钛白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3年10月17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一带一路”企业家大会上,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南非尼安扎公司(Nyanza Light Metals (Pty)Limited ,以下简称“Nyanza”“尼安扎公司”)正式签署《南非8万吨/年硫酸法钛白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合同以美元币种计价,合同总金额约4.91亿美元(按合同签署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即1USD =7.1796CNY计算,折合人民币约35.25亿);本合同标的系本公司作为总承包商,负责本合同项目硫酸、钛白、公用工程等装置的详细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直至项目质保期的全部工作,建设工期为36个月,宽限期6个月;性能考核期为12个月。

本公司与尼安扎公司签订上述总承包合同系正常的主营业务行为,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项目业主基本情况

本合同项目业主为尼安扎公司。尼安扎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董事长为William Mathamela,注册地址在南非约翰内斯堡桑顿区西大街140号霍金路伟大厦5楼,商业注册号为2011/005822/07。尼安扎公司共有2家股东,其中:Arkein Industrial Holdings股权占比为68%、DBF Capital Partners股权占比为32%。上述2家股东均为南非金融企业。

自2011年开始,为开发本项目尼安扎公司已陆续投资超过3000万美元用于编制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设其产品测试和研发中心。本

项目的投资方包括Arkein Industrial Holdings(牵头发起人和创始股东)、DBF Capital Partners(DBF投资合伙资金),Africa FinanceCorporation(非洲金融公司)和African Export-Import Bank(非洲进出口银行)。

本公司与尼安扎公司及其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本公司与尼安扎公司及其股东均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南非基础设施良好,经济开放程度较高,综合实力和经济体量均居非洲前列。同时南非也是率先与中国商签“一带一路”合作备忘录的非洲国家,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两国不断加深合作,政治互信持续提升。尼安扎公司及其2家股东经济实力强,财务状况良好,且尼安扎公司将向本公司支付合同总价15%的款项作为项目预付款。因此,尼安扎公司具备了对本合同的履约能力。

三、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

1.项目规模及建设地:本合同项目系以总承包方式建设一套8万吨/年硫酸法钛白粉生产装置,包括配套30万吨/年硫酸装置及相应的公用工程、余热回收装置等;建设地位于南非夸祖鲁-纳塔尔省德班市理查德湾工业开发区。

2.工作范围:本公司承担本合同项下各项装置的详细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直至项目质保期的全部工作。

3.合同价款及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约4.91亿美元,其中:项目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5%,工程进度款等其它款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款项类别、金额和支付时间进行支付。

4.生效条件:本合同自本公司与尼安扎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达到双方约定的开工条件后开始计算工期。

5.合同工期:本合同项目建设工期(即完成机械竣工)为36个月,宽限期6个月;性能考核期为12个月。

6.双方责任:本合同项目业主负责提供项目实施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必要条件、场地及保障;负责项目融资、履行合同中约定的结算、付款等义务。本公司应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合同项下的所有详细工程设计、采购、土建施工、设备和材料安装、培训、试车、验收以及质保期内缺陷修复工作,并提供相应的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和质保保函。

本合同还约定知识产权、相关违约与赔偿、性能保证及罚款、风险责任与保险、保密、不可抗力、争议解决等事项。

四、总承包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合同总金额约4.91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5.25亿,总履约期为48个月(不含宽限期),合同金额占本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6.54%,年均合同额占本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4.16%。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总承包业务系按照投入法确定的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因此,本合同项目的顺利执行,将对项目执行期内本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2.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公司参与该项目建设工作,系本公司日常经营性行为,对本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有利于本公司拓展南非等国家的工程市场,有助于公司国际工程业务的稳定发展。

五、可能存在的风险

1.钛白及硫酸工程是本公司传统的优势领域之一,在国内工程市场具有明显的领先地位。同时,本公司拥有丰富的境外工程建设业绩,作为总承包商履行本合同不存在风险。

2.本合同项目建设工期较长,在总承包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风险。

3.本合同规定业主自行进行项目融资,融资所需的时间预计为3-6个月,项目融资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项目存在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4.本合同以美元计价,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可能存在汇兑损失风险。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南非尼安扎公司签署的《南非8万吨/年硫酸法钛白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