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决议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于2023年12月4日在公司A楼1605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毛平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自上次实施回购注销至2023年11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5名激励对象因转任监事、组织调离、主动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25万股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有效表决票2票,其中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汪毛平先生系激励对象,因转任监事会主席,公司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汪毛平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予以审议,详见发布于2023年12月5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3-085号《关于回
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时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的价格调整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
有效表决票2票,其中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汪毛平先生系激励对象,并已转任监事会主席,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详见发布于2023年12月5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3-086号《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七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