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03  东华科技(00214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30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日下午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2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日9:15-15:00。

(二)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A楼302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李立新董事长

(六)合法性: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82,157,0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837%。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481,038,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2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计5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118,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以下股份数均包括以现场和网络方式的投票数。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的议案,无取消或否决议案的情况。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

类别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量同 意反 对弃 权
股数占比 (%)股数占比 (%)股数占比 (%)
总体表决 情况48215701848213161899.9947254000.005300.0000
中小投资者 表决情况1193565116816597.8719254002.12810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类别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量同 意反 对弃 权
股数占比 (%)股数占比 (%)股数占比 (%)
总体表决 情况48215701848103875399.768111182650.231900.0000
中小投资者 表决情况1193565753006.3088111826593.69120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类别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量同 意反 对弃 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
总体表决 情况48215701848103875399.768111182650.231900.0000
中小投资者 表决情况1193565753006.3088111826593.69120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类别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量同 意反 对弃 权
股数占比 (%)股数占比 (%)股数占比 (%)
总体表决 情况48215701848103875399.768111182650.231900.0000
中小投资者 表决情况1193565753006.3088111826593.69120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类别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量同 意反 对弃 权
股数占比 (%)股数占比 (%)股数占比 (%)
总体表决 情况48215701848103875399.768111182650.231900.0000
中小投资者 表决情况1193565753006.3088111826593.69120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发布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东华科技2023-085号《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于2024年1月1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材料。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方娟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

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024]承义法字第00022号),认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4]承义法字第00022号)。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