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查股网  2024-04-26  贤丰控股(002141)公司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世练)

本人作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贤丰控股”)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本人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肖世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供职于广州海关、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产融投资有限公司,现任职于广州健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10月9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无其他兼职情况。

本人不在贤丰控股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贤丰控股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满足有关规定中对于出任贤丰控股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10月9日起至报告期末,公司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1次;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2次,本人均以现场方式出席;均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10月9日起至报告期末,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了2次,对聘任财务总监、聘任内审负责人、2023年三季报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023年10月9日起至报告期末,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参与了关于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门会议,认真讨论与交流相关事项的意见和观点。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年10月9日起至报告期末,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未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10月9日起至报告期末,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通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现场调研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内控审计部和财务部门保持沟通,了解公司内部经营管控情况;通过现场参加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股东大会的方式,接触和了解年审会计师,布置审计重点,完善审计师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定期了解审计师的工作进展。

(五)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10月9日起至报告期末,本人关注外界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联系与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10月9日起至报告期末,本人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6天,具体如下:

1. 2023年10月9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2023年10月12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贤丰控股经营沟通会;

3. 2023年10月23日,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三季报专项会议;

4. 2023年10月29日,现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2023年10月30日-10月31日,现场调研贤丰控股子公司成都史纪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并参与贤丰控股子公司2024年预算答辩会,现场出席贤丰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10月9日起至报告期末,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保障。

1. 为本人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内审负责人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交流畅通,确保本人履职时能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2. 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公司相关人员及时向本人发送会议通知和资料,为本人出席会议和召集专门委员会会议提供必要支持,定期通报公司经营情况,与本人保持充分沟通,保证本人能够充分表达意见,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相关信息的情况。

3. 给予适当的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该津贴外,本人不从贤丰控股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10月9日起至报告期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坚持独立判断,审议通过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聘任高管、关联交易等重点关注事项,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2023年10月12日,就聘任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10月30日,就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10月9日起至报告期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4年,本人将进一步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个人专长,努力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世练)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肖世练
2024年4月24日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邓延昌)

本人作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贤丰控股”)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现将本人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邓延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辽宁有色地质勘查总院院长、国家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监审专家、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000975.SZ)独立董事。2020年1月23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无其他兼职情况。

本人不在贤丰控股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贤丰控股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满足有关规定中对于出任贤丰控股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2次;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2次,以通讯方式出席6次;均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度,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了2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选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进行了考察并发表了专项意见;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1次会议,从自身专业知识和社会阅历角度出发,为公司发展和战略规划献言献策;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6次会议,参与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专项意见。

2023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参与了关于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门会议,认真讨论与交流相关事项的意见和观点。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通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和沟通会的方式,与公司内控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了解公司内部经营管控情况及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五)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关注外界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联系与沟通,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15天,具体如下:

6. 2023年3月6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经营沟通会;

7. 2023年3月30日-4月2日,现场参与贤丰控股成都子公司现场考察活动;

8. 2023年4月3日,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关于2022年报专项会议;

9. 2023年4月20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经营沟通会;

10. 2023年5月8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11. 2023年6月14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经营沟通会;

12. 2023年9月8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专项会议;

13. 2023年10月9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4. 2023年10月12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贤丰控股经营沟通会;

15. 2023年10月23日,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三季报专项会

议;

16. 2023年10月29日,现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7. 2023年10月30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4. 为本人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交流畅通,确保本人履职时能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5. 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公司相关人员及时向本人发送会议通知和资料,为本人出席会议和召集专门委员会会议提供必要支持,定期通报公司经营情况,与本人保持充分沟通,保证本人能够充分表达意见,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相关信息的情况。

6. 给予适当的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该津贴外,本人不从贤丰控股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要求进行独立的判断,审议通过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和高管薪酬、董事会换届选举、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高管、关联交易等重点关注事项,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2023年3月16日,就认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14日,就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就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高2022年度薪酬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8月11日,就公司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9月13日,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10月12日,就聘任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10月30日,就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4年,本人将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发挥个人专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延昌)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邓延昌
2024年4月24日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梁融)

本人作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贤丰控股”)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本人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梁融,律师执业经验逾10年,曾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兼任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115.SZ)独立董事、深圳市一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366.SZ)独立董事,2020年5月21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贤丰控股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经自查,与贤丰控股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满足有关规定中对于出任贤丰控股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2次;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3次,以通讯方式出席5次;均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形。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符合法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度,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了1次会议,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审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2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选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进行了考察并发表了专项意见。

2023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列席了审计委员会关于2022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会议,参与了关于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门会议,认真讨论与交流相关事项的意见和观点;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列席审计委员会沟通会议的方式,与公司内控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了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五)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3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与中小投资者保持沟通,听取中小投资者意见,并密切关注监管部门、外界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18天,具体如下:

1. 2023年3月6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经营沟通会;

2. 2023年3月30日-4月2日,现场参与贤丰控股成都子公司现场考察活动,现场出席贤丰控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董监高薪酬方案专项会议;

3. 2023年4月20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经营沟通会;

4. 2023年4月26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5. 2023年5月8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6. 2023年6月14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经营沟通会;

7. 2023年9月8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专项会议;

8. 2023年9月12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关于续聘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专项沟通会议;

9. 2023年9月13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10. 2023年10月9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1. 2023年10月12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贤

丰控股经营沟通会;

12. 2023年10月23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三季报专项会议;

13. 2023年10月29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4. 2023年10月30日-10月31日,现场参与贤丰控股子公司2024年预算答辩会,现场出席贤丰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7. 为本人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交流畅通,确保本人履职时能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8. 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公司相关人员及时向本人发送会议通知和资料,为本人出席会议和召集专门委员会会议提供必要支持,定期通报公司经营情况,与本人保持充分沟通,保证本人能够充分表达意见,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相关信息的情况。

9. 给予适当的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该津贴外,本人不从贤丰控股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七、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规定进行独立的判断,审议通过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和高管薪酬、董事会换届选举、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高管、关联交易等重点关注事项,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2023年3月16日,就认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14日,就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就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董高2022年度薪酬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8月11日,就公司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9月13日,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10月12日,就聘任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10月30日,就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促进公司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4年,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发挥个人专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融)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梁融
2024年4月24日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铁林)

截止2023年10月9日,本人作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贤丰控股”、“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现将本人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铁林,广东金融学院会计学教授、研究生导师,历任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深圳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深圳三九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赛博韦尔软件产业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9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9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贤丰控股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贤丰控股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在任期间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贤丰控股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截止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1次,以通讯方式出席1次;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本人均以通讯方式出席;均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形。

截止2023年10月9日,作为独立董事,对于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于会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就重点关注的事项提请管理层及时落实反馈,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进行沟通、研讨,在审议过程中,审慎判断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截止2023年10月9日,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召开了5次会

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专项意见。截止2023年10月9日,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1次会议,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截止2023年10月9日,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截止2023年10月9日,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联系、沟通,通过通讯、参加会议的方式了解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相关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审查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在公司的内控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向管理层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截止2023年10月9日,在公司2022年报审计现场工作开始前、2022年报披露前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人通过召集沟通会议和审计委员会会议的方式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商誉减值测试及股权出售业务等重点事项进行沟通、交流,提出意见与建议,通过互联网平台查询等方式,了解审计机构专业胜任能力、执业独立性、过往声誉,通过与审计机构、公司管理层的持续沟通,及时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进度情况,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胜任能力进行评估总结。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新浪财经》等媒体资讯,持续查阅公司公告,关注媒体舆论,关注投资者的关切与评论,关注公司董事会秘书对投资者提问的回复情况, 跟踪、评估公司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截止2023年10月9日,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管理层了解情况,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对相关信息进行查验、复核,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促进董事会决策

的合规性与合理性,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截止2023年10月9日,本人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8天,具体如下:

15. 2023年3月6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经营沟通会;

16. 2023年3月31日-4月2日,现场参与贤丰控股成都子公司现场考察活动;

17. 2023年4月3日,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关于2022年报专项会议;

18. 2023年4月20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经营沟通会;

19. 2023年6月14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经营沟通会;

20. 2023年10月9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截止2023年10月9日,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10. 为本人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内审负责人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交流畅通,确保本人履职时能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11. 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公司相关人员及时向本人发送会议通知和资料,为本人出席会议和召集专门委员会会议提供必要支持,定期通报公司经营情况,与本人保持充分沟通,保证本人能够充分表达意见,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相关信息的情况。

12. 给予适当的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该津贴外,本人不从贤丰控股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九、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截止2023年10月9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坚持独立判断,审议通过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董事和高管薪酬、董事会换届选举、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点关注事项,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2023年3月16日,就公司认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了“专人专门管理、严格风控确保资金安全、业务开展与信息披露合法合规”等建议、要求;

(2)2023年4月14日,就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就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董事和高管薪酬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8月11日,就公司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9月13日,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总体评价和建议

截止2023年10月9日,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且已届满离任,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铁林)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王铁林
2024年4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