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关于与关联公司签订统一交易协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8  宁波银行(002142)公司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公司签订统一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公司”)签订《统一交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规范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长期持续的业务合作,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与各关联公司签订《统一交易协议》。各方将通过多领域的业务合作,以增强共同服务实体经济、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的水平和能力。协议所涉及到的交易包括:资产转移、业务推荐;现券交易、分销业务、回购交易、债券借贷、专户合作、债券承销、三方存管、托管业务等。

二、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月19日在宁波新

址开业,注册资本9亿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76.67%股份。其主要从事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收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为公司主要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总部位于浙江宁波,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其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下设全资子公司上海甬兴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定价原则

公司与各关联公司业务合作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坚持商业原则,未优于其他客户,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的控制要求。

四、协议的相关情况

根据统一交易协议,公司与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非授信类交易(包括资产转移、业务推荐等)限额为50亿元;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之间的非授信类交易(包括现券交易、分销业务、回购交易、债券借贷、专户合作、债券承销、三方存管、托管业务等)限额为840亿元。

公司与各关联公司确认并同意,协议项下具体交易的时间、方式、支付、结算等事项,将由双方或其附属公司按照一般商业惯例及协议的规定,另行具体约定,并须符合协议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要求。协议由各方加盖公章成立且生效,履行期限为2023 年全年。

五、本年度已发生的协议项下金额

截至2023年3月末,在统一交易协议项下,公司与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非授信类交易金额为0亿元;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发生的非授信类交易金额为123.09亿元。

六、签订协议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充分发挥了各方优势,优化了资源配置,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不存在不利影响。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