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监事会决议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4月27日进行了表决。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遣漏。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