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查股网  2024-04-24  宁波银行(002142)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002142)

目录

材料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

材料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 2材料三: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财务预算计划 ..... 3材料四: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

材料五: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7材料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 ... 12材料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3

材料八: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 24

材料九: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 28材料十: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 32

材料十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资本管理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34

材料十二: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的意见 ...... 40材料十三: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41材料十四: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6

材料十五: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47材料十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 48

材料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紧跟国家宏观政策要求,坚守服务实体经济初心,扎实推进差异化经营策略,持续完善“科技+专业”的赋能体系,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经营目标,发展的可持续性不断增强。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报告全文。

材料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材料三: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财务预算计划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财务预算计划

2023年,公司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决策部署,按照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坚守主业,坚持在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中积累差异化的比较优势,稳步实施“大银行做不好,小银行做不了”的经营策略,用专业创造价值,主要预算目标顺利完成。

2024年,公司将继续实施“大银行做不好,小银行做不了”的经营策略,进一步深化“增结算、做代发、抓营收”这一工作主线,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不断积累比较优势,推进银行稳健发展。2024年总体预算安排如下:

公司各项规模和盈利指标保持平稳增长,总资产增长10.6%,各项存款增长9.6%,各项贷款增长11.8%,不良率、资本充足率、拨贷比等其他主要监管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为推动上述预算目标实现,公司将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推动,确保预算目标顺利达成。

一、做好五篇答卷,树立服务实体品牌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公司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把服务好实体经济作为公司最鲜明的品牌底色,当好服务实体的主力军,积极履行金融为民的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

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将公司的发展与党和国家的金融大政方针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加速提升经营质效

公司将继续围绕“科技+专业”的赋能体系,加大重点领域的科技投入密度,夯实数字化运用的底层科技基础,并加快对前沿技术的布局和应用,探索人工智能技术,深入推进全行向专业化、数字化、平台化经营转型,有力赋能营销、风控、运营、管理等领域,为经营提质增效做好科技支撑。

三、深化利润中心建设,优化升级商业模式

公司持续深化多元利润中心建设,增强前中后台协同、集团内不同业务板块之间的协同,积极探索开放、创新、共赢的综合化经营模式。以客户为中心,全面升级获客、活客和粘客的经营管理体系,为客户提供更加智能化、一体化、个性化的综合金融服务,推动各业务板块商业模式迭代优化。

四、落实三精管理体系,推动员工产能释放

为进一步实现“增结算、做代发、抓营收”的经营成效,公司在管理上着重要落实“精算经营、精细管理、精心推动”。对客户进行分层经营,在业务营销上用好爆款产品组合、活动权益和数字化赋能工具的一招鲜,对费用投入上讲究精打细算,对员工产能管理上进行分类施策,通过匠心经营撬动员工产能提升。

五、牢把风险管理关口,确保银行稳健经营

公司秉承“经营银行就是经营风险”的风控理念,将守住风险底

线作为最根本的经营目标,坚持风险垂直化管理。依托全面全员全流程的风险管理体系筑牢风险防线,借助制度、系统和流程的统筹确保经营管理的合规性,用常态化、体系化的员工关心关爱措施落实案防对口管理,确保员工“知敬畏、守底线、不逾矩”,为全行稳健经营保驾护航。

材料四: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2023年度会计报表,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2,466百万元,加上2022年末可供分配利润66,761百万元,扣除2022年度优先股股息757百万元,扣除2022年度应付普通股股利3,302百万元,扣除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金2,993百万元,扣除2023年度其他权益工具的其他综合收益结转2百万元,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2,173百万元。目前公司业务经营正常有序、财务运作规范稳健,公司有理由相信未来有能力足额支付2023年度的股息。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2023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2,247百万元;

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规定,按公司2023年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5%差额提取一般准备金3,420百万元;

三、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

材料五: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拟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2024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323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基本持平。

附件: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总结

附件:

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总结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委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对宁波银行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2023年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及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出具审计报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相关要求,普华永道中天对宁波银行2023年12月31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进而就其有效性发表了审计意见。此外,在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同时,普华永道中天就宁波银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审计工作分三阶段进行,并全部顺利完成:

一、预审阶段(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末)

(一)制订了整体审计计划,并于2023年12月11日向宁波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汇报沟通。

(二)了解集团企业层面的内部控制并进行了测试:通过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等方面来了解和评价集团企业层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三)了解集团的主要业务流程并进行了内部控制测试。

(四)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审阅:评估并测试与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审批、贷投后管理、信用评级、押品管理以及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包括相关的数据质量和信息系统,采用风险导向的抽样方法,从集团2023年9月30日的

客户贷款和垫款及2023年11月30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清单中选取样本执行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审阅程序,基于贷投后调查报告、债务人的财务信息、抵押品价值评估报告以及其他可获取信息,分析债务人的还款能力,评估对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五级分类的判断结果。

(五)信息系统测试:普华永道中天信息技术风险咨询和审计部门专业人士对以下范围进行了测试:1、复核集团的主要业务、财务信息系统的IT一般控制;2、复核根据审计策略计划拟依赖的核心业务系统三代、柜员系统二代、信贷管理系统二代、核心业务系统四代、统一贷后管理系统、远程业务管理系统、远程核算系统、远程贷后管理系统、企业票据中心系统、同业票据中心系统、信用卡核心系统、国际结算系统、资金系统二代、财务估值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二代、零售内部评级系统、内部评级系统、新会计准则减值系统、租赁准则管理系统、交易级大总账、科技管理平台、堡垒机等;3、协助进行记账分录测试中的数据处理。4、对2023年11月18日核心业务系统三代的存款模块及公共模块下移至核心业务系统四代的系统迁移进行了测试,重点关注系统开发流程,包括项目立项、业务需求、系统测试、数据迁移、上线审批等环节,以及相应系统改造的变更控制等。

二、年审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初)

(一)更新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审阅:基于集团预审阶段和年审阶段间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的变动情况,按照一定条件新

增部分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审阅样本,并更新了预审阶段已抽取的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审阅样本,评估管理层采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方法论以及相关参数的合理性,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风险敞口、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等;评估管理层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时采用的前瞻性信息,包括宏观经济变量的预测和多个宏观情景的假设;评估并测试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关键控制,包括模型变更审批、模型表现的持续监测、模型验证和参数校准等,评估并测试了与集团信用风险敞口和减值准备相关披露的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在审核按照会计准则确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同时,考虑监管当局对银行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监管要求。

(二)更新流程层面的内部控制测试:重新了解集团重大交易类别流程并进行更新,并将测试样本更新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实质性测试:在考虑重要性水平的基础上,对于重要财务报表科目的综合风险进行评估及选取适合的审计策略,执行必要的实质性审计程序,获取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四)再次评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价实质性程序发现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该评价所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实质性审计程序所发现的错报、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结构化主体的合并考虑、金融工具估值、同业投资业务、债券投资业务、关联方认定及关联交易披露、税务事项、监管关注问题等。

(五)为配合宁波银行重要股东之一的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审计的要求,我们对宁波银行上报给新加坡华侨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的集团报告汇总表按照集团审计师的要求执行了相关工作。

三、审计总结和报告阶段(2024年3月初至2024年4月初)

(一)对审计结果进行沟通:与集团管理层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以及注意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沟通。

(二)出具审计报告:在报告阶段,评价了集团的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公允反映了贵集团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配套规范对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

在会计师事务所进驻集团审计前,集团要求事务所就2023年年度审计计划向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汇报,并提交了年度审计计划和相关资料。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实施审计程序,并要求在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按约定时限提交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3月初提交了审计报告初稿,并于2024年4月初提交了审计报告终稿。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履职过程,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会计师事务所能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坚持独立审慎原则,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实施必要的和适当的审计程序,清楚表达对集团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的整体意见,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提出了中肯的管理建议,较好地完成了集团委托的审计工作。

材料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

现将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监管指标控制情况

公司严格遵循《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原银保监会令〔2022〕年1号)相关监管比例的规定,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未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未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未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各项比例均符合监管的要求。

二、严格执行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控制的目标和要求

公司2023年度对关联交易控制要求如下:

㈠在坚持不得优于其他自然人同类业务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办理关联自然人贷款业务。

㈡对关联自然人及其关联企业一般授信敞口合计不超过20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30亿元,债券投资敞口最高15亿元。对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鄞州银行”)的控制要求为:授信额度最高75亿元,非授信类业务累计发生额最高

352亿元。

㈢对企业类股东关联方2023年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及债券承销额度控制要求为:所有企业类股东关联方(含一致行动人)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合计不超过140亿元。其中,单个股东关联方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合计不超过45亿元,债券承销额度不超过30亿元;单个股东关联集团(含一致行动人)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合计不超过70亿元,债券承销额度不超过50亿元。

㈣对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内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控制要求为:单个关联方同业授信额度最高10亿元,关联集团同业授信额度最高20亿元。集团非授信类业务累计发生额最高840亿元。

㈤对商业银行类股东关联方控制要求为:单个关联方同业授信额度最高55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50亿元,债券投资额度最高15亿元;关联集团同业授信额度最高150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100亿元,债券投资额度最高20亿元。集团非授信类业务累计发生额最高530亿元。

经统计,截至12月末,各关联方使用情况均符合我行的预计额度控制要求。

三、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运作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洪佩丽、李浩、李仁杰3名独立董事组成,洪佩丽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

2023年,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会议4次,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

工作计划》《关于调整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关联方名单管理情况报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关联方名单管理情况报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二季度关联方名单管理情况报告》《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关联方名单管理情况报告》8项议案。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定期检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完善相关制度,同时,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定期审阅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包括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月度报告等,确保关联交易符合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要求。

四、关联交易审批流程

根据原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累计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本行与单个关联方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前款标准后,其后发生的关联交易,每累计达到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则应当重新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除预计额度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批。

一般关联交易是指除重大关联交易以外的其他关联交易。按照本行内部管理制度和授权程序审查,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备案。

对于发生的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需要经常订立新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等,难以按照上述规定将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的,可以在公司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按类别对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批。本行与同一关联方之间长期持续发生的,需要反复签订交易协议的提供服务类及其他经银保监会认可的关联交易,可以签订统一交易协议,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五、2023年度关联交易具体执行情况

㈠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关联自然人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本次关联自然人统计口径包括本行董事、监事、总行和重要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及本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截至2023年12月末,本行关联自然人贷款业务余额1,768万元,存款业务余额88,215万元,利息支出合计374万元。其中,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贷款业务余额为0,存款业务余额3,726万元,利息支出36万元。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坚持商业原则,未优于其他客户,符合公司对关联自然人授信控制的目标和要求。

2.关联自然人发生的30万元(含)以上交易情况

根据证监会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23年关联自然人与公司发生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的交易12笔,累计发生金额

360万元,截至12月末敞口金额123万元。

㈡股东关联方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股东关联方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⑴一般授信业务截至2023年12月末,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宁波海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四家股东关联方及关联体一般授信敞口合计328,673万元,债券承销业务余额合计为316,100万元,债券投资余额73,000。从上述统计数据看,四家股东关联方授信符合我行2023年度关联授信控制的目标和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注:债券投资余额包含债券投资、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DS、CRMW等)。

⑵同业授信业务截至2023年12月末,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内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同业授信余额为0。

2.股东关联方非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⑴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非授信业务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末,我行与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内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非授信业务累计发生额为197.32亿元,其中,分销业务3.5亿元,回购交易1亿元,专户合作类业

序号关联人2023年12月末 一般授信敞口2023年12月末 债券承销业务余额2023年12月末 债券投资余额
1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156,984146,10014,000
2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75,928--
3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4宁波海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关联体95,761170,00059,000
328,673316,10073,000

务192.82亿元,三方存管、托管业务0.002亿元。符合我行对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控制要求。

⑵存款、服装采购类等非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①存款业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末,四家股东关联方在我行存款余额合计为313,406万元,利息支出合计1,405万元。具体如下: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存款余额82,385万元,利息支出707万元,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存款余额199,068万元,利息支出263万元,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及关联体存款余额565万元,利息支出15万元,宁波海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关联体存款余额31,388万元,利息支出419万元。

②服装采购等非授信业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末,我行与关联方发生服装采购、暖气费等非授信类业务合计3,851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采购价格遵循商业原则,不存在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的情形。

③外汇即期业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末,四家股东关联方与我行发生的外汇即期业务折人民币合计26.96亿元。具体如下:宁波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0.09亿元;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26.87 亿元。

④外汇衍生品业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末,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扣除保证金后合计浮亏为41.35万元。

3.一般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⑴经统计,2023年发生一般关联交易1466笔,金额284.67亿元,其中交易金额占我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的一般关联交易0笔,金额0亿元;

⑵经统计,2023年发生重大关联交易119笔,金额90.06亿元。

4.与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的交易情况

⑴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末,我行给予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4亿元,风险敞口为0.27亿;债券投资额度1亿元,债券投资余额为0。我行给予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同业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9亿元,风险敞口为2.11亿元, 其中预清算0.19亿元,票据1.92亿元;债券承销额度40亿元,债券承销业务余额为23.27亿元;债券投资额度11亿元,债券投资余额为6.2亿元。符合我行对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授信业务的控制要求。

⑵非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末,我行与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非授信业务累计发生额为28.5亿元,其中现券交易8.8亿元,分销业务2.70亿元,债券借贷17亿元。符合我行对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非授信业务的控制要求。

⑶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存放业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末,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在我行存款余额7,147万元,利息支出62万元。

⑷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外汇即期业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末,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与我行发生的外汇即期业务折人民币合计143.23亿元。

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经统计,2023年我行与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发生关联交易共2636笔,金额945.27亿元。

5.股东关联方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我行与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宁波海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坚持商业原则,未优于其他客户,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的控制要求。

㈢关联自然人关联企业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与企业类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交易情况

⑴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末,企业类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的一般授信余额合计为602万元,债券承销业务余额0万元,债券投资余额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末,企业类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的存款余额5,466万元,利息支出合计25万元,发生采购等非授信类业务合计73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末,企业类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与我行发生外汇即期业务折人民币合计6,386万元。

⑵一般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①经统计,2023年发生一般关联交易234笔,累计发生额23.13

亿元,其中交易金额占我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的一般关联交易0笔,金额0亿元;

②经统计,2023年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2.与鄞州银行的交易情况

⑴同业授信业务截至2023年12月末,鄞州银行授信业务余额为12.51亿元,其中同业授信余额12.21亿元,债券投资业务余额0.3亿元。符合我行对鄞州银行的控制要求。

⑵非授信业务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末,我行与鄞州银行非授信业务累计发生额为63.94亿元,其中,现券交易55.3亿元,分销业务7.04亿元,债券借贷0.1亿元,同业存单发行1.5亿元。符合我行对鄞州银行的控制要求。

⑶鄞州银行存款业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末,鄞州银行存款余额22.89元,利息支出

0.08元。

⑷鄞州银行即期业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末,鄞州银行与我行发生的外汇即期业务折人民币合计271.69亿元。

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经统计,2023年我行与鄞州银行发生关联交易8294笔,金额

438.12亿元。

3.关联自然人关联企业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我行与关联自然人关联企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坚持

商业原则,未优于其他客户,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的控制要求。

六、2024年工作计划

㈠根据原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和《宁波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持续规范、完善我行关联交易管理。

㈡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方面,如当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预计额度的,在预计范围内无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如新发生一笔日常关联交易后,使得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可能超出预计额度的,需对当年预计额度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开展该笔交易;除采取预计额度管理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其他关联交易应严格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进行逐笔审批。本行与同一关联方之间长期持续发生的,需要反复签订交易协议的提供服务类及其他经银保监会认可的关联交易,可以签订统一交易协议。每年核定的非授信类业务纳入统一交易协议范围,与年度预计额度一起上报董事会审议。

㈢对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审议通过的《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要求,控制各项业务预计额度和对单一子公司的总预计额度。

㈣对所有关联方授信业务,严格执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第三十八条要求:本行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本行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本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上

季末资本净额的50%。计算授信余额时,可以扣除授信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本行对非同业单一关联方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15%,对一组非同业关联方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0%,对同业单一关联方或集团关联方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

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将继续根据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行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及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材料,并按照其要求进行报告和披露。

材料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对公司负责的前提,坚持“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原则,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报告全文。

材料八: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细则》和《宁波辖内法人银行董事履职行为负面清单(试行)》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监事会组织对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开展了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内容

董事会和董事的履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合规性、履职业绩。

二、评价方法

由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履职评价小组,采取调查问卷方式,邀请有关人员对董事会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同时,股东董事和执行董事对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自评,5名独立董事进行交叉互评。在此基础上,根据履职要求和实际履职情况,监事会对每位董事逐一进行评价。

三、总体评价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董事5名、独

立董事5名、执行董事4名,下设7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董事会共组织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5次、临时会议2次;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20次。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全体董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制度政策,勤勉尽责,独立审慎,有效履行董事各项职责和义务。各位董事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相关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听取高级管理层工作汇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围绕公司战略发展、经营策略、风险管理等事项发表全面、专业的审议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公司董事会紧跟国家宏观政策要求,坚守服务实体经济初心,保持战略定力,牢守风险底线,持续完善“科技+专业”的赋能体系,公司发展的可持续性不断增强。

一是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董事会持续关注外部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断健全制度体系,修订完善关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规章制度。全体董事积极参会议事,审慎决策,保持了公司治理机制的良好运转。同时通过审阅各类报告和工作调研,及时准确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履职效能不断提升。各位董事均能够按照董事会要求参加各类履职和业务相关的培训学习,在公司的工作时间均符合监管机构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二是三年发展规划战略统领。董事会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变化,科学部署,稳健经营,审议通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发展规划纲要》,三年规划顺利开局。董事会持续升级商业模式,全面深化金融科技融合创新,融资服务体系、汇率管理服务体系、

财富管理服务体系、金融科技服务体系、平台经营体系进一步成型,“增结算、做代发、抓营收”的经营主线不断深化细化,各类载体经营、主题活动也使公司品牌形象更加深入人心,表内外各项业务稳步推进,核心竞争力逐步增强。

三是风险防控能力持续优化。董事会优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通过了年度授信政策、恢复与处置计划建议等议案,完善公司风险管理政策与预案,持续落地风险管理各项举措;通过新兴技术的深度应用,不断提升风险管理的智能化水平,补齐风险管理短板。同时董事会持续关注风险排查工作进展,审议听取了2022年度监管意见的整改报告、关于主要监管关注事项的整改报告等议案,并严格按照要求扎实推进各项自查和整改工作,坚决防患于未然,有效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四是切实履行资本管理职责。董事会积极落实资本统筹管理职责,自上而下不断强化资本约束理念,多管齐下优化资本配置和业务结构,加快“轻型银行”战略转型。报告期末,公司资本充足率

15.01%,一级资本充足率11.0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64%,继续保持在行业较好水平。同时多渠道有序推进资本补充工作,确保资本充足率相关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抵御风险和经营发展的基础更加扎实。

五是有效维护投资者关系。董事会秉持严谨规范作风,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始终以维护投资者及公司合法权益为准则,切实提高公司透明度。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连续15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核中被评为最高等级A,稳居上市公司前列。同时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通过组织业绩网络说明会、接待投

资者调研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及时有效回应市场关切,有力增进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理念和经营管理的认同和了解。

六是积极履行公司社会责任。董事会始终秉承“公平诚信,善待客户,关心员工,热心公益,致力环保,回报社会”的社会责任观,将经营行为和社会责任紧密结合。全面加强党建,完善公司治理,严守合规底线;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以科技创造价值,推进数字化转型;助力共同富裕,践行普惠金融,发展绿色金融;扎根本土,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坚守企业发展初心,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关注关爱员工发展。

四、评价结果

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细则》等有关法规制度,结合董事会和董事履职情况,经评价,董事会和14名董事2023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材料九: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细则》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监事会组织对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开展了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内容

监事会和监事的履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合规性。

二、评价方法

由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履职评价小组,采取调查问卷方式,邀请公司有关人员对监事会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股东监事和职工监事对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自评,3名外部监事进行交叉互评。在此基础上,根据履职要求和实际履职情况,对每位监事逐一进行评价。

三、总体评价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外部监事3名,股东监事1名,职工监事3名,下设2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监事会

共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5次、临时会议2次,召开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5次,召开整改督查会议4次。历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全体监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遵规守法、忠实勤勉,积极履行监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认真出席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详细审议各项议案,从外部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充分发表专业独立的意见建议,亦能按照要求参加学习、培训和调研,在公司的工作时间均满足相关要求,履职能力持续提升,有效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落实党委对监事人选的审核。2023年正值监事会换届之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监事资格要求,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监事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经过审议确定新一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外部监事候选人,并上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明确将“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实体经济、履行社会责任”等作为“两会一层”履职评价的首要指标,同时通过检查监督和审议听取金融政策的执行落地情况,持续督促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始终不忘初心,坚持党的领导不放松,扎扎实实服务实体经济,履行社会责任。

二是落实监督职责,提升治理水平。监事会认真组织各类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公司财务报告、发债投资、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等共计45项议案,同时听取54项议案和监事会监督检查意见书的整改落实报告,确保审议机制运转良好。同时监事会切实开展董监高履职评价工作,制定评价实施方案,从评价程序、评价内容、评价人员三个维度,通过问卷调查,自评互评、小

组初评,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层层推进,确保评价公正公平。报告期内,监事会开展了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关联交易管理、合规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内部控制、财务运营情况等方面的专项监督评估项目,并出具相关监督检查意见书,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资本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升监控和预警的智能化水平、完善数据建设和应用、提高合规意识、提升员工产能等共14条意见建议,积极践行监督职责。

三是联动协同推进,形成监督合力。在监管部门检查整改落地方面,监事会积极推动重点问题整改。2023年召开了“2022年度监管意见整改”、“市场乱象治理深化”、“外汇业务检查整改”等4次整改督查会议,针对重点问题逐项讨论,敲实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抓实落地进度,并由监事长进一步提出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机制整改等要求,推动重点问题整改到位。在内外协同拓展监督维度方面,监事会一方面由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列席董事会会议、行长办公会议、行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监督经营决策,反馈监事会意见建议,并联动审计部共同开展监督评估,通过阶段性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开展审计部门履职评价;另一方面强化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外部联动,健全双向沟通机制,通过方案制定、资料收集、查阅审核、报告撰写,开展了6个监督评估项目,实施了2个商定程序,提升监督工作客观性、独立性、有效性。在监事会监督意见建议方面,监事会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相关责任部门出具监督检查意见书,要求责任部门向监事会报告改进措施和落地情况,强化监督审议效果。

四、评价结果

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细则》等有关法规制度,结合监事会和监事评价情况,经评价,监事会和7名监事2023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材料十: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细则》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监事会组织对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开展了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内容

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坚持党的领导、遵规守法情况、勤勉尽职情况、管理业绩和经营业绩。

二、评价方法

由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履职评价小组,采取调查问卷方式,邀请公司有关人员对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同时,每位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自评。在此基础上,根据履职要求和实际履职情况,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逐一进行评价。

三、总体评价

2023年,高级管理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和会议精神,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科学部署董事会的经营发展战略,认真接受监事会的工作监督,及时落地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意见建议,积极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全行不断做深

做细“增结算、做代发、抓营收”的工作主线,持续完善金融科技和专业经营的赋能体系,表内外各项业务稳步推进,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指标。

四、评价结果

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细则》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结合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情况,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材料十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资本管理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资本管理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监事会工作职责,依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们于近期采用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资本管理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治理架构及相关制度

㈠治理架构

公司资本管理治理架构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监事会、总行各业务部门以及分支机构。其中:董事会承担资本管理的首要职责,负责管控资本规划及资本充足率管理,确保资本充分覆盖主要风险;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资本管理中的履职情况;高级管理层负责根据业务战略和风险偏好组织实施资本管理工作,确保资本与业务发展、风险水平相适应,落实各项监控措施。董事会办公室、财务会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金融科技部等各业务条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具体资本管理监控工作;审计部负责资本充足率指标的日常检查和审计,检查各项资本管理机制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议多个涉及资本管理的报告,对公司内部资本充足评估以及资本充足率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有效管控;高级

管理层根据业务战略和风险偏好组织实施资本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本与业务发展、风险水平相适应,落实各项监控措施,并组织完成100亿元永续债的发行工作,有效补充了资本;相关部门有效地履行各自职责,确保了公司资本充足情况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㈡制度体系

1、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善的资本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宁波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作为资本充足评估及资本充足率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并发布了一系列配套管理办法,包括《宁波银行经济资本管理办法》《宁波银行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管理办法》《宁波银行资本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宁波银行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制度涵盖了资本管理治理架构及职责分工、资本规划、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资本应急管理、资本充足率计量、报告及披露等方面。

2、2023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修订后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从2024年开始公司将采用第一档商业银行的要求计量资本充足率指标。公司已基本完成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系统升级,以实现按资本新规要求完成计量和信息披露的要求。

二、资本管理情况

㈠资本中长期规划与短期预算

1、中长期资本规划。公司于2021年制定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资本规划(2022年-2024年)》,明确了中长期资本规划目标,2022年至2024年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目标值分别为不低于12%、10%、9%。该规划目标符合监管要求,能满足公司稳健发展及保持良好的风险抵御能力的需

要。

2、资本充足率预算。公司年初以2023年财务预算为基础编制了2023年资本充足率预算,预计公司2023年末资本充足率14.5%,一级资本充足率10.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6%,资本充足率预测值满足监管要求。同时,制定了全年经济资本预算,从表内及表外、子公司及业务条线等角度制定经济资本预算安排。

㈡风险评估

1、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同时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设立主要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标准,对主要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计量,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计量风险加权资产,其中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的参数均采用监管设定标准。同时公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评估和管理各类风险。

2、公司为提升金融科技对风险管理的支撑能力,不断优化相关的系统功能。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升级系统工具,推进新信贷系统群数字化建设,完成担保管理平台、贷后管理平台上线投产,落成信贷报表平台和移动信贷作业平台的迭代优化;市场风险管理方面,落地市场风险数据质量治理体系,提升市场风险管理精准性;操作风险管理方面,将操作风险管理系统与运营、信贷、财务等系统对接,拓展操作风险事件信息来源。

㈢资本充足率评估和报告披露

1、公司按要求系统性收集、整理、跟踪和分析各类风险相关数据,以满足资本计量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等工作的需要,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由实质性风险评估、资本充足预测和压力测试等部分组成。

2、总行财务会计部对公司资本充足情况进行动态监测。2023年,公司每月监测风险资产变动情况,每季监测资本充足率、监管资本和风险加权资产变化情况,形成资本充足率情况评价报告向高级管理层报告。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新业务、新系统和新网点的监测分析,确保资本管理和资本充足率等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3、公司按季向监管部门报送资本充足率相关数据和报表。在对外公告的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资本充足率信息,并专项披露了年度资本充足率报告。

㈣资本管理的压力测试及应急管理

1、公司根据《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要求,制定了《宁波银行压力测试管理办法》,搭建了全行压力测试体系。2023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23年银行业压力测试的通知》,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数据为基准实施了压力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在压力冲击下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仍高于监管要求。

2023年6月,公司开展集团范围资本充足压力测试,资本充足压力测试包括资本充足宏观情景压力测试和信用风险专项资本压力测试。评估在轻、中、重度压力情景下公司资产质量及资本充足率面临的情况。宏观情景压力测试结果表明,在重度情景下,2023年、2024年、2025年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59%、10.38%、

11.16%;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0.50%、11.25%、12.00%;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4.43%、14.28%、14.91%,整体风险抵御能力较强。信用风险专项资本压力测试包括产能过剩行业专项压力测试、新产品专项压力测试以及集中度风险压力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在重度压力情景下,资本充足率均高于监管要求。

2、公司制定了资本应急预案,设计了资本应急管理的职责分工、预警体系及应急响应流程,明确了Ⅰ、Ⅱ、Ⅲ级资本应急响应的触发条件、牵头负责部门、应急响应措施及应急处置报告的汇报路径,应急管理预案符合各类监管制度及法规要求。

㈤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要求审计部每年将公司的资本充足率管理和内部资本充足率评估程序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并开展审计工作,针对审计工作发现的不足,相关部门及时进行落实整改。

三、总体评估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能够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了公司资本水平持续满足监管要求。资本管理工作已涵盖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资本规划与配置、资本监控与计量、压力测试、应急管理、资本充足率计量等各项内容,相关工作能够有序按时开展,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2023年7月顺利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100 亿元人民币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确保资本能够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本净额为2,717.72亿元,其中核心一级资本净额为1,746.11亿元,一级资本净额为1,994.46亿元;公司资本充足率15.01% ,比上年末下降0.17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11.01%,比上年末上升0.30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64%,比上年末下降0.11个百分点,指标均达到年初计划要求。

四、相关建议

㈠加强资本管理。随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正式推出,建议公司及时调整完善资本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加强新规宣贯使业务人员熟悉各类业务资本新要求,强化资本约束理念,提高全行资本使用效率。

㈡继续提升信息管理系统支持能力。建议公司根据新的资本管理办法,加快金融科技和风险管理的深度融合,提升风险管理的数字化、系统化和智能化水平,并支持前瞻性的情景分析,以评估市场变化和压力情形对银行资本的影响,科学确定最低资本目标要求。

材料十二: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的意见

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按照国内会计准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监事审阅了所有审计报告,形成如下意见:

普华永道是国内具有良好信誉和较强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应资格和专业能力。普华永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并按照国内会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实施审计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普华永道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材料十三: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监事会工作职责,依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宁波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采用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2023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架构和制度建设情况

㈠组织架构

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流动性风险管理部门、业务部门以及分支机构。

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流动性风险偏好、策略、重要的政策和程序,监测流动性风险水平,监督高级管理层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管控。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高级管理层负责拟定、监督、执行流动性风险政策,定期召开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及时了解流动性风险与管理状况。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是公司高级管理层具体决策和执行流动性风险的机构。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全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拟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识别、计量和监

测流动性风险,并定期提交独立的流动性风险报告、拟定流动性风险信息披露内容。资金营运中心负责全行日常的本外币头寸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具体管理监控工作。

㈡制度建设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宁波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以加强全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并先后发布了《宁波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宁波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宁波银行压力测试管理办法》《宁波银行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等相关办法。

二、履职情况

一是公司制订《宁波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指导全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明确各机构、各部门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具体职责。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已涵盖了组织结构及职责分工、管理策略、现金流测算、限额管理、新产品管理、压力测试、应急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等内容,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体系。

二是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采用总行分币种集中管理的模式,管理的范围包括表内外资产和负债。实行稳健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维持较高的流动性资产水平,保持充足的现金流,确保对外支付能力。建立了审慎的流动性风险偏好体系,具体的风险偏好包括:稳健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监管指标的限额要求、按季开展压力测试。

三是公司流动性风险计量以短期流动性为主,计量内容涵盖表内外所有资产和负债,并按分条线、分币种的管理原则计量不同业务版块及币种间的流动性风险。

四是公司将全行的优质资产根据流动性高低区分为一级、二级资产,每日进行计算和监测,定期通过日报、风险监控报告等形式向董事会和高管层报告优质流动性资产的储备情况。公司优质流动性资产均为无变现障碍资产,包括在压力情境下能够通过出售或抵(质)押方式获取资金的流动性资产。近年来,公司持续配置充足的优质流动性资产,为流动性安全提供充足的缓释资产,同时通过拉长同业存单等负债期限,改善资产负债错配程度,调整资产负债总量和结构。

五是公司根据《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指引》规定,每季度开展常规性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每年开展集团压力测试以及根据监管要求开展的专项压力测试,同时根据压力测试结果,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根据2023年定期及不定期压力测试结果显示,公司采取措施后的轻度、中度、重度场景流动性缺口均为正,基本能应对流动性压力情景所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监管要求。

六是公司流动性风险监测内容包括外部监测和内部监测。资金营运中心负责对市场指标的监测,当监测到市场指标重大变化可能对流动性风险造成重大影响时通知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类流动性资产指标进行监测,每日监测流动性指标、流动性缺口、日间资金头寸、优质流动性资产和流动性风险预警指标,对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高级管理层。2023年度,公司进一步完善流动性风险的前瞻性管理,优化指标预测模型,每月末提前预测各项指标值,确保指标达标;每日通过资金头寸管理系统预报当日及以后的资金头寸变动,并对预报外的支出进行支付管控,对预报外支出金额超限的头寸由资金营运中心流动性管理岗进行处理。

七是公司根据业务规模、风险偏好水平、市场影响力,结合压力测试结果,制定了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流动性风险应急流程包括分级响应及应急措施,并制定了专项应急报告流程、处理流程及响应措施。2023年9月7日和2023年9月11日,分别举行了资金头寸管理系统故障和客户集中提款两项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结合演练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处置流程,提升了处置能力并完善了流动性风险应急手册。

八是公司搭建了流动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用于监控日间流动性状况、计算流动性风险监管和监测指标,对日常大额资金流动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实现准确、及时、全面地计量、监测和报告流动性风险状况,并能实现在不同假设场景下开展压力测试。2023年,公司升级了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对各类业务的现金流重新测试,进一步提升系统的跑批效率和准确性;通过将资产负债管理系统数据接入风险一体化分析平台,实现了通过风险一体化分析平台直接浏览流动性风险报表明细数据,提升了分析效率。

九是公司建立了较为全面的流动性风险报告制度。具体报告机制及报告情况包括:每日向高级管理层报送《流动性风险管理日报》;每月向高级管理层报送《资金头寸管理月报》《风险监控报告》;每季度向高级管理层及监管部门报送《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报告》;每年向监管部门报送《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公司在定期财务报告中充分披露了经营中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及相应对策,以使报告使用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

十是高级管理层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规划及业务年度发展的需要,制订了2023年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

1、流动性覆盖率(LCR)大于100%;

2、净稳定资金比例(NSFR)大于100%;

3、流动性比例不低于25%;

4、流动性匹配率大于100%。

三、总体评价

2023年,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按照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各自履责, 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持续完善。公司继续实行稳健的流动性管理策略,不断强化日间流动性管理,升级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定期进行压力测试,重检评估应急计划。2023年度,各项流动性指标均在限额以内,确保公司流动性风险处于安全范围以内。

四、相关建议

㈠定期梳理制度体系,及时修订已过期文件,避免制度冲突,确保流动性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㈡持续加强负债质量管理,逐步提升基础存款,强化对负债质量的监测和分析,合理补充稳定的中长期负债资金,稳步提高核心负债比例。

㈢逐步丰富应急演练场景,在系统故障和客户集中提款两种场景的基础上,增加与同业业务、外币业务相关的内容,提高应急演练的针对性。

材料十四: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材料十五: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贝多广、李浩、洪佩丽、王维安、李仁杰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材料十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银保监发〔2021〕43号)要求,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了2023年度大股东评估工作。现将具体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大股东情况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银保监发〔2021〕43号)定义,公司大股东包括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资质情况

2023年,公司大股东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在公司授信未发生风险,不存在《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且同一股东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均未超过2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

三、财务状况

2023年,公司大股东经营业绩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抗风险能力较强。

(一)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宁波市重要的国有资产经营和

股东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更名为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公司,主要业务为对宁波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能源电力项目、基础产业以及符合宁波市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的项目进行开发、投资和经营管理。2023年前三季度,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0.66亿元,实现净利润36.93亿元,整体盈利能力良好。截至2023年9月末,资产负债率53.61%,负债水平未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二)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东南亚资产规模居前的金融服务集团,主要提供全方位的商业银行业务及专业的金融和财富管理服务,业务板块包括银行业务和保险业务。2023年,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07亿新元,实现净利润70.21亿新元,整体盈利能力良好。截至2023年末,不良贷款率1%,流动性覆盖率为15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5.90%,各项指标良好。

(三)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纺织服装行业龙头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时尚、房地产、投资、国贸、旅游五大产业。2023年前三季度,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58亿元,实现净利润26.93亿元,整体盈利能力良好。截至2023年9月末,资产负债率53.25%,负债水平未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四、所持股权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权数量 (股)持股比例 (%)当年变动情况(股)限售股份数量(股)
1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237,489,84518.7400
2新加坡华侨股份银行有限公司1,233,993,37518.69075,819,056
3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660,360,05710.00110,457,5330

注: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QFII同时持有公司股权87,770,208股。公司持续加强股东股权质押行为的管理,做好股权质押的比例控制。2023年,公司大股东均未出现质押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上一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与大股东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允、穿透识别、结构清晰的原则,关联交易数量和规模符合公司关联交易控制限额和监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类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关联法人授信敞口债券承销业务余额债券投资余额
1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156,984146,10014,000
2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23,861232,70062,000
3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75,928--

(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1、服务类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关联法人本年度累计交易金额
1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144
2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3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58

2、存款及其他类型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关联法人存款余额本年度累计其他类关联交易
1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82,3851,974,511
2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7,1471,717,284
3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199,068271,960

六、行使股东权利情况、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情况公司大股东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行使出资人权利,支持公司的合法经营,未出现滥用股东权利干涉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或以其它形式损害存款人、商业银行以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大股东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义务,定期向公司报送信息,积极履行股东承诺,遵守公司关联交易、股权质押等方面的规定。

公司已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大股东出具正式的书面承诺。截至目前,公司大股东均已作出书面承诺。大股东均严格遵照股东承诺要求,积极履行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七、落实公司章程和协议条款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公司章程,细化股东义务、股东承诺等相关要求。截至目前,公司大股东均严格落实公司章程及相关协议条款的要求,切实履行相关责任义务,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经评估,公司大股东资质符合要求,财务状况稳健,积极履行

承诺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落实公司章程各项规定。公司将持续做好对大股东的评估,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监管部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