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4-040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本次股东大会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续聘并重新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取消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一)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9:15-15:00。
(二) 会议地点:宁波文化广场朗豪酒店。
(三) 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陆华裕先生。
(六)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55,900,6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03,590,792股的64.4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40,606,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48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15,293,7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
三、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金融债券有关授权的
议案》。
(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资本债券的议案》。
(三)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七)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续聘并重新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第(一)至(三)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第(四)至(七)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四、 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编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同意比例 | 反对 | 反对比例 | 弃权 | 弃权比例 | 表决结果 |
1.00 | 关于发行金融债券有关授权的议案 | 4,072,034,895 | 95.6797% | 173,455,439 | 4.0756% | 10,410,273 | 0.2446% | 通过 |
2.00 | 关于发行资本债券的议案 | 4,254,467,415 | 99.9663% | 1,172,930 | 0.0276% | 260,262 | 0.0061% | 通过 |
议案编号
议案编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同意比例 | 反对 | 反对比例 | 弃权 | 弃权比例 | 表决结果 |
3.00 | 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4,254,618,075 | 99.9699% | 1,042,530 | 0.0245% | 240,002 | 0.0056% | 通过 |
4.00 | 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254,678,740 | 99.9713% | 1,019,940 | 0.0240% | 201,927 | 0.0047% | 通过 |
5.00 | 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254,654,835 | 99.9707% | 1,025,930 | 0.0241% | 219,842 | 0.0052% | 通过 |
6.00 | 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254,639,843 | 99.9704% | 1,018,860 | 0.0239% | 241,904 | 0.0057% | 通过 |
7.00 | 关于取消续聘并重新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4,254,649,125 | 99.9706% | 936,650 | 0.0220% | 314,832 | 0.0074% | 通过 |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就下列议案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投票情况如下:
议案编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同意比例 | 反对 | 反对比例 | 弃权 | 弃权比例 |
7.00 | 关于取消续聘并重新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949,687,437 | 99.8684% | 936,650 | 0.0985% | 314,832 | 0.0331% |
注:公司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朱和鸽、何卓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一)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