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高科: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9月11日上午十点,在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118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位,实到董事9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国甫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经过表决,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该议案时,因公司董事长沈国甫先生,副董事长沈珺先生分别担任交易对手方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故关联董事沈国甫先生、沈珺先生回避该事项表决。
本次董事会同意以0元购买关联方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缴且未实际出资的嘉兴迪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迪鑫”)的5100万元人民币(下同)有限合伙人份额。之后公司将就该部分5100万元认购份额进行实际出资。嘉兴迪鑫是专为完成此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单一目的基金,拟以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向独立第三方购买国内某家车规级半导体行业头部企业的部分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