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高科: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3004359,发证日期:2023 年 12 月 8 日,有效期:三年)。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3 年度至2025 年度)内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 2023 年度已按 15%的税率预缴了企业所得税,因此本事项不会对2023年已披露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对未来经营有一定积极影响。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