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高科: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机构负
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技术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建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顾伟锋先生、孙云浩先生、金小红先生为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聘任王凤娟女士为财务总监;聘任马强强为董事会秘书;聘任沈婷婷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聘任边昊丽女士为内审机构负责人。
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止。以上人员简历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和内审机构负责人的事项进行事前审议,并做出了同意的意见。
马强强先生和沈婷婷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 | 马强强 | 沈婷婷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大桥路275号 | 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大桥路275号 |
电话 | 0573-87550882 | 0573-87566909 |
传真 | 0573-87552681 | 0573-87552681 |
电子信箱 | mqq@zjhongda.com.cn | stt@zjhongda.com.cn |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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