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钛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4-085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2021年度募投项目”)之“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资源循环项目、年产50万吨磷酸铁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一年。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结合公司2021年度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一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4号)核准,公司向16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93,200,000股,发行价格为5.9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287,74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300,037.7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9,443,962.28元。公司已于2023年2月17日收到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款扣除其相关承销保荐及督导费后的余款人民币5,256,305,280.00元,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931900112210123及兰州银行白银分行,账号:102172001470008),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20号)审验。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
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58,294,386.3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377,358.49元,共计958,671,744.81元。上述置换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21号)。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49,443,962.28元,少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公司调整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循环化钛白粉深加工项目 | 97,884.11 | 79,300.00 | 59,133.85 |
2 | 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资源循环项目 | 99,327.00 | 78,600.00 | 58,611.86 |
3 | 年产50万吨磷酸铁项目 | 382,981.45 | 338,500.00 | 252,418.75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12,700.00 | 212,700.00 | 154,779.94 |
合计 | 792,892.56 | 709,100.00 | 524,944.40 |
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投项目包括循环化钛白粉深加工项目、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资源循环项目、年产50万吨磷酸铁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循环化钛白粉深加工项目主要产品为30万吨/年钛白粉成品,目前一期15万吨/年钛白粉成品已建成投产,二期15万/年吨钛白粉成品于2024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土建已完成一层施工,主要设备已开始制作。
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资源循环项目主要产品为50万吨/年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目前已建成液氨站及其配套装置,该装置用于储备液氨并制备氨水供10万吨/年磷酸铁项目使用。
年产50万吨磷酸铁项目主要产品为50万吨/年磷酸铁,目前一阶段10万吨/年磷酸铁已建成投产(新产品验证阶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成并于2023年12月29日完成该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 使用进度 |
1 | 循环化钛白粉深加工项目 | 59,133.85 | 39,165.41 | 66.23% |
2 | 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资源循环项目 | 58,611.86 | 22,341.98 | 38.12% |
3 | 年产50万吨磷酸铁项目 | 252,418.75 | 124,255.13 | 49.23%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54,779.94 | 155,596.53 | 100.53% |
合计 | 524,944.40 | 341,359.05 | 65.03% |
三、部分2021年度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
(一)部分2021年度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资源循环项目、年产50万吨磷酸铁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一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延期后) |
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 资源循环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年产50万吨磷酸铁项目 | 2024年11月30日 | 2025年11月30日 |
(二)部分2021年度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本次涉及延期的募投项目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为达到预期的建成使用效果,根据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下游市场需求,对建设方案进行优化设计,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企业长期经营能力的角度出发,秉承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在项目推进上更加严谨科学,结合项目目前实施进展的相关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资源循环项目、年产50万吨磷酸铁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一年。
四、本次部分2021年度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2021年度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2021年度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审议程序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资源循环项目、年产50万吨磷酸铁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一年。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2021年度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2021年度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中核钛白本次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投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中核钛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