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2  荣盛发展(00214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3-122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持有的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盟固利”或“标的公司”)68.3852%股份及其他股东持有的荣盛盟固利的股份合计

76.4406%,同时拟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3-059号)。

现为满足重组规则的要求,从而促进本次重组事项顺利进行,荣盛控股与天津银行一项存续贷款的担保方拟由荣盛控股和荣盛盟固利改为由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总额不超过6亿元,担保期限为60个月。同时,荣盛控股对公司此次的担保进行反担保,作为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此次关联担保是为了满足重组规则的要求,保证本次重组事项的合规而进行的。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3年6月30日,荣盛控股持有公司22.45%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此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耿建明、邹家立、刘晓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荣盛控股成立于2002年7月31日,注册资本64,4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志勇,注册地点为河北省廊坊开发区春明道北侧,经营范围:对建筑业、工程设计业、房地产业、建材制造业、金属制造业、卫生业、金融、保险业、采矿业的投资。

股东情况:荣盛控股由多名股东持股,耿建明为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60.09%;实际控制人:耿建明;

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主要业务:荣盛控股成立于2002年7月31

日,最近三年主要业务为对建筑业、工程设计业、房地产业、建材制造业、金属制造业、卫生业、金融、保险业、采矿业的投资;关联关系说明:截至2023年6月30日,荣盛控股持有公司22.45%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6月30日,荣盛控股资产总额2,531.12亿元,负债总额2,246.21亿元,净资产284.91亿元,营业收入238.15亿元,净利润3.10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提供担保方: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2、担保主要内容:为满足重组规则的要求,从而促进本次重组事项顺利进行,荣盛控股与天津银行一项存续贷款的担保方拟由荣盛控股和荣盛盟固利改为由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总额不超过6亿元,担保期限为60个月。同时,荣盛控股对公司此次的担保进行反担保,作为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3、担保范围:所担保的债权包括主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因借款方违约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等。具体以相关协议及担保清单的约定为准。

四、关联担保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为荣盛控股提供的关联担保,是为了满足重组规则的要求,保证本次重组事项的合规而进行的。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上述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荣盛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多年来为公司的发展在各方面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公司为

荣盛控股提供的上述关联担保,是为了满足重组规则的要求,保证本次重组事项的合规而进行的。本次由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且荣盛控股对公司此次的担保进行了反担保,作为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荣盛控股有能力偿还上述融资。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此次为荣盛控股提供的关联担保,是为了满足重组规则的要求,保证本次重组事项的合规而进行的。本次担保的债权本金总额不超过6亿元,担保期限为60个月。同时荣盛控股对公司此次担保进行了反担保措施,此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荣盛控股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发展在各方面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公司此次为荣盛控股提供的关联担保,是为了满足重组规则的要求,保证本次重组事项的合规而进行的。荣盛控股对公司此次担保进行了反担保措施,此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耿建明、邹家立、刘晓文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含本次)为447.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2.45%。

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

75.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2.64%。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