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30  荣盛发展(002146)公司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于2026年5月29日下午在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 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08名,代表股 份1,596,132,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082%,其中:参 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1,500,163,19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0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03名, 代表股份95,969,7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71%。现场出 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803名,代表股份 52,043,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69%。本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 长耿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90,599,7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6533%;反对4,8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043%;弃权67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6,509,83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80%;反对4,857,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27%;弃权676,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93%。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90,588,4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6526%;反对4,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742%;弃权1,16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73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6,498,53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463%;反对4,376,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84%;弃权1,168,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53%。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经审计的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1,589,976,7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6143%;反对5,465,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424%;弃权69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886,83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709%;反对5,465,7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023%;弃权690,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68%。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9,821,6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6046%;反对5,17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244%;弃权1,13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71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731,73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729%;反对5,177,8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1%;弃权1,133,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8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90,062,7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6197%;反对5,38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376%;弃权6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72,83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362%;反对5,389,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49%;弃权681,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9%。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589,707,8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975%;反对5,70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573%;弃权722,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617,93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543%;反对5,703,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582%;弃权722,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5%。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7,669,2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4697%;反对7,898,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948%;弃权56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3,579,33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371%;反对7,898,1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761%;弃权565,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68%。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程玉民、王力、金文辉所作的独立董 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于进进、黄婧雅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